原標題:超22省修改人口計生條例:普遍增設育兒假,最長可達15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陳潔 廣州報道

12月1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廣東省人口計生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最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計生條例提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週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

據21世紀經濟報道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超過22個省份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增設育兒假成爲普遍的做法,一般給予5-15天假期。比如山西提出,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三週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兒假。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楊舸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從目前各省情況來看,人口計生條例修改集中在三個地方:首先是延長產假的時間;其次是給予育兒假;最後是增加父親的陪產假。

“國內外的衆多實踐表明,出臺積極的生育政策,有利於激發生育意願,釋放生育潛能,提高生育水平,增加出生人口。”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增設育兒假成本誰來分擔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超過22個省份修訂人口計生條例。除廣東之外,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西、四川、江蘇、貴州、吉林、山西、黑龍江、遼寧、湖南、湖北、陝西、安徽、海南、寧夏、青海、河南、山東等地已經公佈當地的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

其中,延長產假及男方享受陪產假成爲普遍的做法。以北京爲例,《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提出,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的延長生育假由三十日調整爲六十日,男方享受陪產假十五日。此外女方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增設育兒假也成爲各地慣常的做法,山西等部分省份提出育兒假長達每年十五日。北京提出,在子女滿三週歲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

“對於育兒假,過去部分省份也有,但是從執行層面來說並不十分嚴格,體制內與民企的執行程度不一樣,也缺乏監管的機制。所以,從某種程度來說,並不是一味延長假期就好,而應該加強監管,使育兒假能夠落實。”楊舸表示,育兒假不應該太長,否則企業的負擔會過重。

對於育兒假的成本分攤,部分省份也有表態。剛剛發佈的廣東省人口計生條例提出,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從這一提法來看,育兒假的成本不僅由企業來承擔,社會也將承擔一部分。

“廣東的這一做法是分攤成本的方式,因爲儘管企業也有自身的社會責任,但如果過度讓企業來承擔家庭育兒成本的話,會影響企業的經營和收益,從而影響企業的積極性。分攤育兒成本一方面提高用人單位執行相關生育政策的積極性,另外一方面也是爲了維持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

楊舸指出,各地的財政實力和發展程度不一,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適合的政策。比如,從其他國家的做法來看,不一定用公共財政來承擔育兒成本,可以用公衆之前繳納的兒童撫養、教育基金,來承擔育兒假和產假的成本。

楊舸認爲,目前各地都在出臺支持育兒的政策,延長產假、增設育兒假是最慣常的做法,因爲這種方式對於政府的公共開支並沒有增加太大的負擔,但是需要理性的看待。比如,過長的產假會對女性就業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更合適的辦法是用社會資源來分擔家庭育兒成本,比如說增加普惠型托幼資源的供給,對於女性兼顧職業和育兒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京粵公租房向多孩家庭傾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各省份在修訂人口與計生條例的時候,也注重托育服務體系的建立。

山東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門在提出居住用地規劃條件時,應當明確配套托育機構同步規劃設計要求,明確地塊佈局、用地面積等內容。新建居住區配套建設的托育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董玉整表示,一個生育政策“單打獨進”,有時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說不定還會引起更多新的問題。

“增加婦女的產假,一定要與有可能會引起婦女就業隱性歧視的問題聯繫起來綜合考慮,將對婦女的生育關懷與職業發展、家庭生活統一起來,千萬不能顧此失彼。”董玉整指出。

目前,各地也在關注生育婦女的就業情況。比如,廣東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爲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一些省份對於多孩家庭也給予了其他的支持措施。比如,此前北京提出,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納入優先配租範圍,並在戶型選擇等方面予以適當照顧。

在11月底,北京最新的一輪公租房配租時,育有二孩及多孩的公租房輪候家庭與領取低保、家庭成員有重度殘疾或大病的輪候家庭一樣,都可優先承租公租房。目前,北京約有2500多戶二孩或三孩家庭在輪候公租房,而此輪公租房配租,北京共提供房源7000多套,基本能滿足所有輪候的二孩及多孩家庭。

廣東也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楊舸指出,儘管公租房的影響人羣並不多,但這確實是一個從住房政策上給予育兒家庭的明確支持。這一政策營造了一個環境,即政府從多方面支持育兒。

董玉整表示,生育問題不僅僅是夫妻雙方或是家庭養育孩子的問題,而是涉及到社會發展的綜合性問題,必須從社會整體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高度,統一思考佈局生育問題。

“關於生育政策,不能夠只是看重眼前的刺激作用,更要從社會發展整體的政策體系、政策協調、政策促進出發來綜合施策。”董玉整表示。

(作者:陳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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