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程悅

要求平臺退押金本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實際操作起來卻成了“老大難”。

除了長期身陷押金漩渦的ofo之外,近日,提供共享電單車服務的“筋斗雲出行”也頻繁被消費者投訴。新浪旗下的消費者投訴平臺“黑貓投訴”在30天內收到了572條相關投訴,大部分都和不退押金相關,有些消費者表示,申請了一個多月也沒有收到退還的押金。

筋斗雲出行隸屬於上海乾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據官網信息顯示,公司旗下還有檸檬出行、野孩子、輕城行等多個共享出行品牌,在2016、2017年分別完成了天使輪和A輪融資。其筋斗雲出行相關的業務於2017年3月正式上線,主要投放的場景包括校園和城市道路。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柯波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大約從今年十月初開始,就很難在路面上找到筋斗雲出行的電單車了,筋斗雲APP上也顯示“附近暫無可用車輛”。在黑貓平臺上,還有北京地區的消費者投訴說,從九月初開始就再沒找到筋斗雲電單車。

十一月初,柯波在筋斗雲APP上申請退還99元的押金,退款頁面上顯示,押金將在2-7個工作日內退還。但是半個月過去,柯波並沒有收到退款,他隨即撥打了筋斗雲出行的客服電話,客服稱,經過後臺查驗,這一訂單原路返還失敗,需要柯波提供自己的支付寶賬戶,並且由於公司“退款處理賬戶每天有限額”,讓柯波再等七天。

筋斗雲出行官方公衆號關於退款問題的回覆

而當柯波詢問北京之後還會不會有電單車業務時,客服回覆說目前公司對北京地區的運營有所調整。“我作爲消費者,之前從來沒有被告知過業務調整這件事。”柯波說道。而除了北京地區,黑貓平臺上有消費者反映稱,在寧波大學等校園內,筋斗雲出行的黃色電單車也不見蹤影。

電單車的消失,或和政府出臺的電單車相關規定有關。此前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再次明確不發展共享電單車,並要求各區政府組織全面清理路面上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另外,交通部門提示市民,關注資金及自身安全,拒絕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禁止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並不是新規定。早在2017年,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就曾聯合發佈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在《意見》發佈之後一個月,北京市便宣佈不再發展電動自行車業務。

2019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也提出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除了北京地區之外,上海、天津、浙江寧波、陝西西安等地區相繼在此前出臺了暫停發展共享電動車出行服務的規定。

柯波曾在“筋斗小云雲”小程序上查找車輛,地圖上顯示,有很多電單車集中在天津大港區,“應用中顯示那個區的車是可以使用的,但我看那些車輛集中在非常小的一個區域內,感覺像是一個倉庫。”據悉,天津大港區距離城區很遠。高德地圖顯示,從大港區人民法院到天津站開車需要一小時,並不是一個正常的業務投放點。

爲了解退款和業務調整相關問題,界面新聞記者嘗試撥打了筋斗雲的客服電話,但未被接聽。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雲庭律師表示,關於押金退還的時限問題,目前爲止並沒有明文規定,因此一般情況下會參考民法典,即以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簽訂的用戶協議時限爲準。筋斗雲平臺承諾的是2-7個工作日內退還,如果不能在此期間內退還,則算違約。關於違約需要承擔的責任,遊律師表示,首先商家需要繼續履行合同,把錢還給消費者,其次,消費者可以依照民法典主張相應的損失,一般法院支持的方法是返還利息。同時,筋斗雲業務運營調整如果影響到消費者使用,那麼在法律上是有義務要告知用戶的。

在註冊時,筋斗雲出行要求實名制,消費者需要告知自己的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對此,遊律師表示,若消費者退還押金之後決定不再使用該平臺,那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消費者有權利要求平臺清除相應的個人信息。

在等待了一個月之後,柯波仍未收到退還的押金,於是他在“全國12315投訴平臺”上進行了申訴,三個工作日之後,他終於收到了99元的退款。

(應採訪者需求,柯波爲化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