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時間財經獨家獲悉,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達集團”)4位高管因涉嫌受賄,近日在上海被公訴。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還牽扯到此前備受關注的朱戰備腐敗案。有關萬達副總裁朱戰備的受賄情況也隨之浮出水面,行賄方居然是上海一家小微企業。

時間財經聯繫萬達集團有關人員,對方表示不予置評。

4位高管被判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於2021年6月21日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其中,馮某,女,1973年出,原系萬達集團總裁助理,兼信息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

趙某,男,1980年生,原系萬達集團信息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副總經理。董某,男,1979年生,是趙某同組的工程師。

暴某,男,1976年生,原系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達地產”)信息管理部運維項目組資深經理。

2017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在任職期間,多次讓一個小微企業上海聯縱數據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聯縱數據公司”)中標,負責萬達廣場的店鋪級客流統計項目。

聯縱數據官網顯示,公司是一家商業地產、零售業智能化管理服務提供商,目前的客戶有萬達、萬科、阿瑪尼、路易斯威登等。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6年,系小微企業,法人代表爲王偉,王偉還持有公司93%的股權。

經法院審理查明,上述4位萬達高管是在明知聯縱數據公司相關產品不符合集團招標條件的情況下,仍利用各自管理、經手萬達廣場店鋪級客流統計項目招標的職務便利,合謀違規讓該公司產品中標。

王偉則掏出了賄賂款共計145萬元,其中:馮某分得77萬餘元,趙某分得38萬餘元,暴某分得16萬元,董某分得13萬元。

法院認爲,馮某、趙某、暴某、董某身爲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爲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聯縱數據公司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王偉作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爲均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

其中,馮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趙某、暴某、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鑑於馮某、趙某、暴某、董某在案發後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並取得被害單位的諒解,均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決爲,馮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罰金10萬元。

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趙某被判二年,緩刑二年,罰金8萬元;暴某被判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5萬元;董某被判罰情況等同暴某。

此外,聯縱數據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罰金20萬元,王偉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罰5萬元。

朱戰備腐敗案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還揭祕了另一宗萬達高管腐敗案。

據媒體報道,2020年12月,萬達商管集團副總裁朱戰備因涉嫌貪腐被上海警方帶走,正在接受調查。因爲朱戰備跟隨王健林多年,該腐敗案備受關注。

朱戰備2010年加入萬達,在信息化領域具有近20年的從業經驗,擁有中科大碩士、北京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博士後學歷,曾在中歐國際工商管理學院任教。

據悉,朱戰備被帶走的原因是插手涉足公司的IT設備採購的招投標,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上述萬達集團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還提到,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間,朱某(另案處理)在擔任萬達集團信息管理中心總經理期間,利用其全面負責萬達廣場信息化建設業務的職務便利,爲王偉實際控制的聯縱數據公司中標萬達廣場店鋪級客流統計項目提供便利。

期間,王偉爲感謝朱某的幫助,以乾股形式給予朱某價值30萬元的聯縱數據公司股份,以及以公司分紅款的名義轉賬至朱某指定銀行賬戶的賄賂款60萬元。

天眼查顯示,聯縱數據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實繳資本655萬元,公司2017年12月新增一位名爲朱鈺珏的股東,持股份額爲3%。

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至2020年,朱戰備擔任萬達集團副總裁,兼信息管理中心總經理,全面負責整個集團的信息化工作。由此,可印證上述朱某正是朱戰備。(北京時間財經 陳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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