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韓宋輝)記者今日獲悉,銀保監會近日發佈《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優化科技金融服務,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在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方面,《意見》提出,積極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開發性、政策性銀行要深刻領會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重大意義,優化內部流程,提升服務質量,積極爲科技創新提供中長期融資支持。要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前提下,積極參與符合職能定位的產業基金,合理提高轉貸款業務中的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比重。

其次,推動商業銀行科技金融服務提質增效。商業銀行要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爲重點服務領域,努力實現科技企業貸款餘額、有貸款戶數持續增長,提升綜合金融服務水平。要積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創新發展,保持高技術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合理增長,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用貸款、首貸和續貸投放力度,進一步強化綠色技術企業、農業科技企業服務。

此外,還要發揮非銀行金融機構特色優勢。《意見》鼓勵信託公司堅守受託人定位,創新服務模式,積極支持科技自立自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要充分發揮自身特色,爲科技企業降低槓桿、結構調整等提供專業金融服務。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要在堅守功能定位前提下,發揮專業特色優勢,加強資金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爲企業集團開展科技創新提供優質金融服務。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大型科技設備、精密器材等融資租賃服務。

在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方面,《意見》表示,探索科技信貸服務新模式。鼓勵銀行機構結合科技企業發展階段特點、金融需求和風險特徵,採取更加靈活的利率定價和利息還付方式。可根據科技企業生產經營週期,依法合規延長流動資金貸款期限。鼓勵銀行機構充分發揮與其子公司的協同作用,爲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與外部投資機構深化合作,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推動在科技企業生命週期中前移金融服務。規範開展保單質押融資、供應鏈融資等業務,提升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可獲得性。支持提升技術水平、擴大協同效應的境內外併購,助力科技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同時,積極支持科技企業直接融資。《意見》明確,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自願前提下,支持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保險機構、信託公司等出資創業投資基金、政府產業投資基金等,爲科技企業發展提供股權融資。支持資產管理產品依法投資包括未上市科技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在內的權益類資產,實現資管產品期限與其所投資資產期限相匹配、與科技企業成長週期相匹配。鼓勵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業務範圍內,在上海依法依規試點開展不以債轉股爲目的的科技企業股權投資業務,並在股權投資業務中建立符合早中期科創企業投資特點的容錯和激勵約束機制。鼓勵中國保險投資基金等加大科技創新投入,研究保險資金設立服務國家科技戰略專項基金或其他支持科技發展母基金的可行性。

此外,加強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服務。銀行保險機構應積極拓展科技人才金融服務,針對科研人員、科技企業家、“雙創”重點羣體的創新創業金融需求,開發特色金融產品,提供職業責任、人身意外以及健康養老等保險保障服務。

在完善專業機構體系方面,《意見》鼓勵銀行機構在科技資源集聚的地區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和科技支行,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權限。鼓勵保險機構設立科技金融事業部或專營部門,探索構建科技保險共保體機制,爲關鍵核心技術企業提供全方位保險保障。鼓勵有需要的地區恰當引進或設立符合條件的、專業化的、有科技金融服務特色的外商獨資銀行與中外合資銀行。

《意見》還表示,提高專業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結合自身市場定位和發展規劃,將服務科技創新納入公司戰略。加強科技金融制度建設,單列信貸規模,實施專門的內部資金成本覈算方法,降低科技企業信貸業務內部資金轉移價格。積極探索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技術手段,優化科技金融業務流程。

《意見》稱,鼓勵銀行機構對科技企業執行差異化“三查”標準,貸前調查可適用差異化評級要求,不完全以企業歷史業績和擔保條件作爲放貸標準,提高企業股權投資可獲得性、研發能力、技術優勢、專利質量、團隊穩定性與市場前景等要素的權重。支持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加大科技企業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創新。貸時審查可配置專職審查人和審批人,建立單獨的審批通道,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效率。貸後檢查可參考外部合作投資機構掌握的信息,關注企業成長性和後續融資進度,統籌考慮企業持續經營能力。

同時,改進專門考覈機制。《意見》鼓勵銀行機構從長期收益覆蓋長期風險的角度,制定科技金融業務考覈方案,延長科技信貸人員績效考覈週期,細化落實激勵約束和盡職免責政策。在科技企業信貸業務出現風險後,經內部流程認定,有充分證據表明授信部門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且按照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勤勉履職的,應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包括內部考覈扣減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鼓勵適當提高科技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小微型科技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可較各項貸款不良率提高不超過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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