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3日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與浙江省監察機關對中國證監會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原科創板上市審覈中心副主任操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操艦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不知敬畏、不守底線,屢屢破紀違法。長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與監管服務對象結成小圈子,經常接受宴請、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善於僞裝,違反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股票,泄露工作祕密,破壞發行監管秩序;公權力意識淡漠,甘於被“圍獵”,將發行審覈權異化爲謀利工具,非法收受大量財物,通過入股擬上市公司非法謀利,數額巨大。

操艦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特別是在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操艦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浙江省台州市監委已將操艦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操艦簡歷

操艦,男,漢族,1972年9月出生,安徽潛山人,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7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參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學歷。

2009年9月至2019年1月,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發行上市部、發行上市中心副總監;

2010年4月至2012年5月、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任中國證監會第十二屆、十三屆、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

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審覈中心審覈二部副總經理;

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審覈中心審覈二部總經理、審覈三部總經理、科創板上市審覈中心副主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