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等8省份將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作者:林小昭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8個省份提出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越來越多的省份在開啓“發錢鼓勵生娃”模式。

12月3日,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依法收養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並計算。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在子女三週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兒假。

作爲中部人口大省,湖南的人口出生率不高。數據顯示,2019年湖南全年出生人口71.8萬人,出生率10.39‰,低於10.41‰的全國平均水平。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健全完善義務教育、婦女就業、住房、生育等方面服務的保障機制,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依法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8個省份提出建立育兒補貼制度。這其中,安徽省提出,對生育第二個子女和第三個子女的,給予補助。補助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修改後的浙江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提出,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對三週歲以下的嬰幼兒家庭給予育兒津貼、托育費用補助。北京市提出,建立與子女數量相關的家庭養育補貼制度。湖北省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育兒補貼制度。

吉林省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育兒補貼制度,不斷完善促進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省級財政根據各地制度實施情況給予適當補助。黑龍江明確,實施育兒補貼制度,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對依法生育第二個以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應當建立育兒補貼制度,並適當向邊境地區、革命老區傾斜。

11月2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發佈《廣東省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要落實支持生養子女的稅收政策,完善住房、休假、保險、就業等支持政策,積極吸納國際社會有益經驗,探索對生養子女給予普惠性經濟補助。

此外,其他省份雖然尚未明確提出育兒補貼制度,但也都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這其中也包括了相關的生育補貼、獎勵。

另一方面,對各省份來說,後續的相關的補貼細則仍有待市、縣、區級政府進一步細化明確。而各省內縣、區、市的實際條件也存在很大差異。也就是說,未來,不同地區的生育補貼將存在明顯差異。有條件的縣、區、市可能補貼標準高,而有一些地方可能標準較低甚至沒有。

在市和縣一級,四川攀枝花市和甘肅臨澤縣已經率先行動。今年7月2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佈《關於促進人力資源聚集的十六條政策措施》,對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戶籍家庭,每月每孩發放500元育兒補貼金,直至孩子3歲。這是全國首個發放育兒補貼金的城市。

人口專家、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這些年來,現實生活中,由於婚嫁、生育、養育、教育和基本生活各方面的成本不斷提高,對人們的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爲產生實際影響,儘管有不少人有生育的意願,但現實壓力大,導致不願生、不敢生。

董玉整分析,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頒佈後,各地積極行動,提出豐富多樣的落實政策的思路和方法,這些都是十分積極的。各地採取生育補貼的方式,有利於進一步激發人們的生育願望,釋放人們的生育潛能。同時,各地政府在提出有關政策,特別是生育補貼政策的時候,要堅持“盡力而爲,量力而行”,不僅要現在能兌現,也要保證能持續、長期兌現。

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院長、金融學教授劉俏12月2日在新浪財經2021年會暨第14屆金麒麟論壇上表示,生育福利這一塊,“我們的人口結構惡化的速度在加劇,有沒有可能通過積極的財政政策或者貨幣政策所獲得的海量資金往生育扶持方面傾斜,比如對三胎有一些現金補貼,營造一個比較好的,壓力相對會減輕的這樣一種生育的氛圍和環境,通過這種方式來提升人口的出生率,希望能夠改善我們的人口結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