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外匯局發文規範外匯市場交易行爲,銀行是重點規範對象

摘    要

《指引》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客戶在櫃檯開展外匯交易中公平處理客戶交易訂單,保護客戶敏感信息,不得利用相對優勢的市場地位,採取不當行爲損害客戶利益

文|唐郡

12月3日下午,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發佈《外匯市場交易行爲規範指引》(下稱《指引》),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外匯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表示,《指引》的出臺是中國外匯市場建設和治理的重要舉措,對促進外匯市場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據悉,《指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適用於銀行間市場和對客戶櫃檯市場。二是規範對象包括外匯市場參與各方,既包括從事外匯交易的機構,也包括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三是重點規範外匯市場交易行爲,核心內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四是爲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客戶在櫃檯開展的外匯交易設置1年的過渡期。

王春英特別指出,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爲金融服務的主要供給方,是從專業角度提供外匯市場服務的核心參與者,是《指引》的重點規範對象。

具體而言,《指引》就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客戶在櫃檯開展外匯交易履行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包括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客戶在櫃檯開展外匯交易中公平處理客戶交易訂單,保護客戶敏感信息,不得利用相對優勢的市場地位,採取不當行爲損害客戶利益。

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客戶在櫃檯開展外匯交易執行《指引》仍需要進行一定準備,如留存與企業等客戶交易相關的交流記錄等,因此設置1年過渡期方便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籌備工作。

同時,王春英亦強調,《指引》總體基於市場的實踐慣例和經驗,不會影響銀行正常參與外匯交易,不會影響銀行與客戶開展現有外匯業務。“《指引》基於市場實踐經驗,將此前自律規範中行之有效的規則上升爲法規,進一步爲外匯市場規範運行提供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外匯局加大了對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外匯業務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近日,外匯局深圳分局連續披露6張罰單,微信支付運營主體財付通、深圳農商行、農業銀行福田支行、中信證券等持牌金融機構因外匯業務中的違規行爲遭到處罰。其中,財付通因未按規定報送相關材料等違法事實被處罰款278萬元,引起市場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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