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等7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49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12月3日,北京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采用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审批要件不齐全;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严重失职;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投资等限制性领域;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同业投资业务项目审批要件不齐全且投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资金被挪用;同业投资业务资金占比超监管要求。

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责令江苏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合计4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郭瑾华、陈忠给予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宫宇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刘云翔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徐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杨建辉、马宁、陈湘宁给予警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1年12月1日。

江苏银行于200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开业,总部位于江苏南京,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今年9月末,江苏银行的资产总额为25826.11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0.47%。今年1-9月,江苏银行的营业收入为467.94亿元,同比增长24.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04亿元,同比增长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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