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銀行北京分行因採用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等7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490萬元,相關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罰。

12月3日,北京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江蘇銀行北京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採用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固定資產貸款項目審批要件不齊全;固定資產貸款管理嚴重失職;貸後管理不審慎導致個人消費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投資等限制性領域;同業投資業務違規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同業投資業務項目審批要件不齊全且投後管理不到位導致部分資金被挪用;同業投資業務資金佔比超監管要求。

江蘇銀行北京分行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責令江蘇銀行北京分行改正,並給予合計49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郭瑾華、陳忠給予禁止3年內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對宮宇唯給予警告並處罰款30萬元;對劉雲翔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0萬元;對徐峯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對楊建輝、馬寧、陳湘寧給予警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21年12月1日。

江蘇銀行於2007年1月24日正式掛牌開業,總部位於江蘇南京,2016年8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今年9月末,江蘇銀行的資產總額爲25826.11億元,較去年末增長10.47%。今年1-9月,江蘇銀行的營業收入爲467.94億元,同比增長24.70%;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56.04億元,同比增長30.5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