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九月末公布整体的《债务重组计划》后,华夏幸福进一步披露关于公司债的偿付方案。

12月3日晚间,华夏幸福发布公告,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本次方案涉及到的公司债券,包括15 华夏 05、16 华夏 01、16 华夏 02、16 华夏 04、16 华夏 05、16 华夏 06、 16 华夏债、18 华夏 01、18 华夏 02、18 华夏 03、18 华夏 04、18 华夏 06、18 华夏 07、19 华夏 01,共14 只公司债券。

据此前公布的化债方案,对2192亿元金融性债务,华夏幸福将通过卖出优质资产回笼资金、出售资产带走债务、现金清偿、债务展期等方式,分批实现债务化解。可概括为,“卖、带、展、兑、抵、接”六种方式。

此次就14只公司债券,华夏幸福给出两种偿付方案,一是通过“现金偿付+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展期清偿”的方式进行综合偿付。二是“置换带”,出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承接。整体思路延续此前方案,不过更多年限、利率等细则被曝光。

具体而言,现金偿付即“兑”,华夏幸福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现金偿付比例约30%-40%。

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即“抵”,华夏幸福以持有型物业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部分债务,偿付比例约为10%-20%。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 8 年;信托计划到期前,由受益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 3 年。

剩余40%-60%,由华夏幸福展期偿付。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 年期满,如公司债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到期日,到期日不做调整。期满后,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可协商直接清偿或继续展期。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 2.5%,利随本清。

“置换带”的清偿方式,即可选择出售公司有条件承接其债权,具体承接条件由债权人与相关资产收购方及公司另行协商。以“置换带”方式清偿的部分债权本金,将不再适用第一项清偿方式,剩余债权本金仍按第一项清偿。

期限方面,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债务重组计划》尚处于金融债委会表决阶段,如果表决通过,公司或受托管理人将召集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债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后,公司将启动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于不同意《债务重组计划》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不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另行主张权利。

从年初披露逾期债务以来,华夏幸福的逾期债务规模,已增加至千亿。11月29日,华夏幸福称,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1013.04亿元。

此外,华夏幸福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因未能按期偿还金谷信托享有的本金19.1亿元的债权,金谷信托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华夏幸福近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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