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家券商資管被罰 業內疑存“殭屍產品” 來源:中國經營網

本報記者 崔文靜 夏欣 北京報道

隨着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日的臨近,相關機構對券商資管的監管也在不斷加強。近日,國元證券等三家券商資管部門或其資管子公司,因相似問題於同日收到證監會開出的罰單。

根據監管函,三家的“病症”相同,均爲資產管理產品運作不規範,投資決策不審慎,投資對象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

某券商資深人士白志偉(化名)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上述問題被發現很可能是因爲所投產品踩雷,虧損過於嚴重,引起投資者舉報。

另一券商人士閆言(化名)則認爲,比起投資者舉報,監管例行檢查發現的可能性更大。

“有些券商資管有‘殭屍產品’,這些產品的運作往往並不規範,而是被當作殼。三家券商資管因相同原因被罰,很可能是因爲其‘殭屍產品’被監管查出所致。”閆言分析。

三大問題

監管函所提問題共有三點:一是資產管理產品運作不規範;二是投資決策不審慎;三是投資對象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

證監會認爲,上述問題違反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

該規定對兩點做出了明確規範:第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對信用風險進行準確識別、審慎評估、動態監控、及時應對和全程管理;第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對投資對象、交易對手開展必要的盡職調查,實施嚴格的准入管理和交易額度管理,評估並持續關注證券發行人、融資主體和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以及擔保物狀況、增信措施和其他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出現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事項,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及時採取申請追加擔保、依法申請財產保全等風險控制措施。

監管要求三家被罰券商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內部管理和投資決策流程,提升合規管理有效性。

針對警示函中指出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運作不規範問題,國元證券表示,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與監管溝通,檢查、整改不規範的具體問題,確保資產管理產品規範運作,符合監管要求。

閆言告訴記者,上述三大問題表述較爲籠統,單從字面意思來看,很可能是券商資管的“殭屍產品”被監管發現。

針對“殭屍產品”,閆言將其解釋爲規模較小、投資收益較差的資管產品。此類產品現有投資者極少,影響面很小,往往處於被忽略地位。如果嚴格按照監管要求,應當被註銷。但對於券商資管而言,註銷意味着該產品管理不善,而券商若把幾乎被忽略的資管產品留下來,當作殼,卻可大有所用。

“比如當單一資金需求較大的投資者需要賬戶運作時,‘殭屍產品’便可充當不錯的工具,這時,看似沒用的‘殭屍產品’卻成了投資者專戶,可進行收益互換等操作。”閆言說,“可以把‘殭屍產品’看做一個殼,一個配合券商內部其他項目做資金處理的殼。它既可以是週轉資金的通道,又可在一定範圍內提供資金。”

閆言同時告訴記者,券商內部一般均設有明確的資管運作規範,包括對外投資必需經投委會同意等。但在實踐過程中,除特別重要的項目外,往往很難完全按照規範進行,尤其是影響面比較小的項目,時常會簡化流程。類似運作一旦被發現並證實,即是監管函中所指的資產管理產品運作不規範。在此前提下,如果所投產品嚴重虧損,則存在投資決策不審慎的可能。

國元證券表示,公司對資管業務的投資決策是分層授權,決策體系共分爲五個層級:董事會、總裁辦公會、資產管理業務領導小組、大集合業務投資決策小組和私募業務投資決策小組、客戶資產管理總部及其投資經理。投資經理至少按照資產管理業務領導小組、大集合業務投資決策小組和私募業務投資決策小組、客戶資產管理總部的指導意見或會議決議對各自所管理的大集合產品、私募資管產品構建具體投資組合、制定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投資。

對於監管函指出的第三點問題,投資對象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閆言認爲針對債券投資的可能性最大。

“券商內部設有投資‘白名單’,所投項目必須在‘白名單’之列,這在債券投資方面表現尤其明顯。”閆言介紹道,“如果你想投資一隻債券,但其不在白名單中,那麼,你需要對這隻債券進行全面地盡調和風險評估,這一過程不可單純依賴評級機構給出的信用評級,而是要根據規範要求全面自評,自評過程有時會被簡化。而一旦資管產品重倉的債券暴雷,該債券又恰巧在列入‘白名單’時未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那麼券商資管即可能被認定爲投資對象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

產品嚴重虧損引關注?

上述券商相關資管問題爲何被發現?在白志偉看來,很可能是因爲其經營產品出現較爲嚴重的虧損,或者重倉問題企業,從而引起監管重點關注所致。

記者查閱上述一家被罰券商的資管業務情況發現,該券商共有在管產品19只,包括債券型基金10只、貨幣市場型基金1只、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各4只。

從回報率來看,債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整體表現相對較優。債券型基金全部盈利,業績最佳者年化回報16.19%、成立以來爲55.13%;但年化回報超5%者僅有3只,另有2只債券成立以來收益不足1%。4只混合型基金中1只略有浮虧,2只年化回報、成立以來回報均在10%左右,另一隻爲其在管產品中業績最優者,年化回報146%左右、成立以來75%上下。股票型基金表現最差,從成立以來回報來看,2只虧損,1只徘徊在1%左右,另外一隻儘管成立以來回報在35%上下,但無論是1年、6個月還是3個月回報均爲負值。

白志偉告訴記者,從今年市場行情來看,股票波動較大、景氣度有限,在各類基金產品中,股票型基金虧損的可能性相對較高。

虧損原因存在三種可能,一是對行業走勢把控失誤,重倉教育等股價嚴重下跌的行業;二是對個別企業判斷錯誤且對其重倉;三是故意配合他人進行“僞市值管理”。

對於“僞市值管理”,白志偉認爲,券商資管與基金公司類似,部分一線人員擁有較大的資金處置權力,存在私下配合他人充當接盤方的可能。一旦資金接盤出現問題,即有可能導致產品虧損。

不過,在“葉飛事件”被嚴查之後,金融機構加強了相關內部規範,敢於進行“僞市值管理”的基金經理或投資經理逐漸減少,因配合他人而導致產品虧損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對16家證券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下一步,監管還將對未涉及的證券公司進行全面檢查,並對發現問題的券商開啓第二次檢查。

國元證券表示,將通過自查、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對資管業務投資運作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排查,按照監管規則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公司今後還將繼續加大對資管業務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結合運用合規風控考覈、合規問責、稽覈審計、合規管理有效性及內部控制評估等機制對資管業務強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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