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自2021年4月28日发布了配股计划后7个多月,财通证券第二次回复监管问询。

根据发行预案,财通证券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通过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发展投资与交易类业务、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加强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以及补充其他运营资金。

11月30日晚间,财通证券就证监会关注的承销民企债券风险、涉阜兴案件相关风险敞口、内控不力致部分交易项目涉及较大金额诉讼、财通基金计提减值等十余方面问题作出长达77页的回复。

证监会关注到,财通证券旗下多只资管产品卷入此前“私募第一大案”的阜兴案,以及其承销的多只民企债券触发违约等问题。

2015年7月,财通证券的二级子公司财通资产在部分阜兴系资产管理计划中担任管理人,2018年6月阜兴系东窗事发,导致其规模约70亿元的资管产品无法按期兑付。

证监会本次问询重点关注了财通证券对财通基金的持股比例、财通基金董事会构成、重大事项的机制、财通资产的业务流程以及内控有效性、对阜兴案件的风险敞口等方面。

资料显示,财通基金为财通证券联营企业,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覆盖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等。财通证券持有财通基金4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且为发起人中唯一一家金融机构。而上海财通资产是财通基金子公司,主要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财通证券回复称,截至今年6月底,财通资产发行的相关资管计划涉及的底层资产,均处在司法冻结阶段,未发生向投资者已支付,或部分支付的情况。由于案件尚未有生效判决,依据“先刑后民”原则,财通资产涉及产品的底层资产处置,尚待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进行,风险事件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推进。

资料显示,2018年6月阜兴案案发后,财通资产当年对以自有资金购买、且由其管理的1.26 亿元阜兴系资管产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以其净资产为限计提预计负债1.20亿元。

财通证券称,以目前所有在诉案件均需进行赔付作为假设前提,在此极端假设下,已计提的预计负债,足够覆盖目前所有的在诉案件所涉及的金额 3178.65万元。2018年后续期间,财通资产计提的相应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无变化。

财通证券还称,即使在以财通资产涉诉案件所涉及诉讼金额为限,对财通证券业绩影响进行考量的极端假设下,发行人净利润将减少3178.65万元,分别占2020年、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的1.39%和3.04%。财通资产最大风险敞口,则以其净资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若假设财通资产以去哦净资产为限计提预计负债,财通基金净利润和归母净资产相应分别减少2841.32万元、2273.06万元,财通证券对应净利润减少909.22万元,占今年上半年净利润 0.87%。

此外,财通证券接连踩雷数只民企债券违约也成为本次监管重点问询点。

2018年6月以来,财通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发行承销的7只山东民营企业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构成违约,涉及金额为35.20亿元。山东民营企业债券风险事件中,已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发行人,合计要求发行人赔偿损失 1.57亿元。

证监会就违约的债券、金额、投资人的具体情况、是否已经先期赔付及其时间、金额、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最新进展情况、结合“五洋债”等类似债券承销判决案例说明是否存在赔付风险及对申请人的风险敞口、对于公司利润影响进行问询。

财通证券表示,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财通证券未对相应投资者进行先期赔付。上述债券风险事件中涉及财通证券的在诉案件共有4宗,相关案件仍在管辖权异议过程中,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同时财通证券表示,“五洋债”案不具有参考性。虽然“五洋债”与发行人涉及的信用债被诉案件均为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但是相关债券在发行时并不存在虚假陈述认定,其作为承销商也没有因为未尽勤勉尽责的义务,而遭受行政处罚。

在风险敞口方面,财通证券测算认为,以上述地区债风险事件涉诉案件均需进行赔付作为假设前提,在此极端假设下,对公司营收影响相对有限——总资产增加0.39亿元,总负债增加1.57亿元,不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则减少1.18亿元,分别占2020年和2021年1月至6月财通证券合并净利润的5.15%和11.28%。

此外,证监会还关注到财通证券尚有未决信用交易违约案件20起。截至今年11月30日,财通证券及子公司尚未终结的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信用交易业务相关重大诉讼(含执行)、仲裁案件共计18起;尚未终结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该类案件,共计两起。

截止2021年6月30日,财通证券的信用业务未决诉讼金额为3.27亿元,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0.018亿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为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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