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期货行业基本法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

12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在2021年第17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制定期货法有三大必要性,首先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此外,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求。

据王翔介绍,本轮期货法早在2013年启动,2021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草案二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二次审议稿主要章节还是聚焦期货交易,兼顾衍生品交易,这是由当前的市场实际和监督监管实践决定的,具有一些阶段性的特点。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在会上提到,今年以来期货行业基本法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一读和二读,有望在2022年三读后正式发布。

期货立法三原则

王翔提到,期货市场是管理风险的市场,必须做好自身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期货法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障。

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虽然比较晚,但发展却比较快,2020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股值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期货及衍生品蓬勃发展。目前期货市场共有70个期货品种、24个期权品种。

而在期货法和其他金融立法过程中,王翔强调要坚持以三大原则。

一是期货法的立法要着眼于服务期货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王翔指出,期货法立法和其它金融立法一样,要主动适应实际需要,为期货行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时效性,保障改革的有序推进,促进期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着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在推进期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注意在制度层面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三是重点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力。

王翔表示,行业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质量重点是推进立法的精细化,相关概念要清晰准确,内容要明确具体,更要便于操作执行。

二审内容五修改

自2013年本轮期货法的制定工作启动,如今已走过八个年头。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标志着行业基本大法的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期货市场法治建设迈出关键步伐。王翔介绍称,同草案相比,二次审议稿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修改。

具体看来,首先是将名称修改为《期货和衍生品法》。王翔介绍说,考虑到这部法既规范期货交易,也规范衍生品交易,光叫期货法名称与内容不尽相符,所以将本法的名称修改为了《期货和衍生品法》。

“需要说明的是,从性质上来说,期货也是衍生品,因此规范意义上讲,这里的衍生品应该讲的是期货以外的其他衍生品。但是我们在立法技术上做了个处理,通过增加对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的定义,明确本法所称的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非标准化的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远期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王翔表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来讲,期货和衍生品是不太好并列的。但是通过法律概念的定义,实际上把期货和衍生品在法律上做一个并列。

第二个修改是进一步完善了期货和衍生品监管体制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看,是在强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明确国务院对利率、汇率期货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试用其规定,也就是通过强调了集中统一管理为原则,国务院另有规定,对利率、汇率、期货属于例外。同时按照衍生品市场的交易监管的现状,明确衍生品市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监督管理。

第三是理顺了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篇章。

草案二审稿将原来草案的第二章、第三章合并为“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一章。主要章节还是聚焦期货交易,兼顾衍生品交易,这是由当前的市场实际和监督监管实践决定的,具有一些阶段性的特点。但是我们觉得这个阶段性的特点反映在立法上,还是有很大的进步性的,特别是对于衍生品交易来说有很大的进步性。

“通过以上规定,确立了衍生品交易监管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同时授权国务院依照期货和衍生品立法的基本原则,制定对期货交易指相关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王翔说。

第四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期货服务机构负担。

王翔表示,草案二审稿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期货服务机构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一些要求,以减轻企业负担。只保留了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期货服务业务仍然要进行备案管理。

第五,强化风险监测监控,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责任。

王翔说,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期货市场实行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监测监控制度,通过专门机构加强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

另外,据王翔透露,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法律的制定一般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目前期货和衍生品法已经经过了常委会的二次审议,下一步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继续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争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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