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阳光100中国港交所公告,公司发行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50%的优先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以及任何应计但未付利息于12月5日到期。公司无法偿还该等票据的本金及应计但未付利息。因此,已发生违约事件。

于公告日期,该等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7亿美元,而该等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总额为892.5万美元。公司已在积极与持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沟通,以尽快与该等持有人达成还款展期或其他还款安排。

违约事件亦将触发公司及附属公司订立的若干其他债务工具项下的交叉违约规定,倘债权人选择加速,该等债务工具可能立即到期应付。于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采取加速到期的任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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