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個國家憲法日,11月29日到12月5日是我國第四個“憲法宣傳週”,今年宣傳週的主題是“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憲法宣傳週期間,各地通過各種渠道,採取豐富多彩的形式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憲法精神。那麼,我們爲什麼要弘揚憲法精神,憲法作爲國家的根本大法,它和我們每一個人又有怎樣的關係呢?

12月2日上午,在河南商丘市梁園區實驗小學的操場裏,全體師生在國旗下莊嚴地向憲法宣誓。這是今年商丘市組織的“憲法進校園”主題活動。活動中,講解員給孩子們講述憲法故事,解讀憲法手冊。孩子們通過歌曲合唱、手抄報展示、三句半表演等形式學習憲法知識,感悟憲法精神。

河南商丘市梁園區實驗小學四年級學生王靖壹:“通過今天的學習,我知道了我們以後要更好地學習憲法,因爲憲法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刻伴隨着我們,一直默默保護着我們。”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爲了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2014年,將現行憲法公佈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2018年我國又設立了“憲法宣傳週”。今年是第四個“憲法宣傳週”,其間,全國各地開展了豐富多樣的憲法學習宣傳活動。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焦洪昌:“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它最終落實到什麼上呢?就是落實在憲法的全面實施上,而這個憲法的實施,我的理解它可以通過立法、憲法解釋、憲法監督、憲法適用,但是最核心的要解決人民對憲法的遵守、敬畏的問題,所以對全民進行憲法的宣傳教育,對青少年、領導幹部進行憲法的宣傳教育尤爲重要。”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憲法主要兩大任務。第一要規範國家權力運行,第二個要保障公民的權利。宣傳憲法,就是要讓老百姓知道你在憲法上有很多權利,這些權利是作爲公民所享有的。如果你感覺到是沒有得到保護,你就可以通過法定途徑,去請求相關國家機關來給予保護。所以這個是一個意識,所以要反覆讓老百姓去了解。”

近年來,隨着憲法宣傳活動的不斷深入,老百姓對於憲法逐漸親近和熟悉起來,在我們身邊,有事兒找法的人越來越多,用法說事兒的人也越來越多。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平:“你一定要有法律意識和觀念,只有有了法律意識和觀念,你自己所做的事情才能行穩致遠。”

從2011年開始,成都蒲江縣的明月村每年都會舉行法治大講堂的活動,今年的“憲法宣傳週”期間,他們再次把法律專家請進了村裏。爲了讓每一個村民都知曉法律知識,村裏的普法員還走村入戶進行單獨講解,和普法員一起正在給村民講解的是明月村的黨委副書記吳俊江,他還有一個身份是蒲江縣的“法律明白人”,村裏的矛盾糾紛他基本上都能夠運用法律去調解。這段時間他正在調解一起因爲土地使用而產生的糾紛。

明月村5組的村民鄧剛和楊永平,爲了兩家莊稼地之間的田埂爭論不休。這道田埂寬兩米多,呈斜坡形,下面是鄧剛的橘子園,田埂上面連接着楊永平的茶園。由於地形原因,這個田埂之前一直都閒置着,直到楊永平一家開始在田埂上種樹,兩家的矛盾由此引發。

四川成都蒲江縣甘溪鎮明月村村民楊永平:“因爲我們房子就在這兒,上面的地就是我們的,這塊地一直是我爸媽種着的,就是我們的地。而且邊上我們也栽的有茶樹,我們就想把這邊填上,栽點樹、保到土,不讓它垮了,他們(鄧剛家)就不幹。”

但鄧剛認爲,在斜坡上種樹會遮擋陽光,影響他果園裏橘子樹的生長。

四川成都蒲江縣甘溪鎮明月村村民鄧剛:“他如果在上面種上高大的作物,下面根本就一點收成都沒有,而且本來那個地方也不是他的,他沒有權力在上面種。”

爲了不讓矛盾激化,吳俊江把兩人請到了村裏的法律之家進行調解。《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而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根據《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條款,吳俊江給雙方進行解釋。

四川成都蒲江縣甘溪鎮明月村黨委副書記吳俊江:“就你們爭執這塊土地,根本就不在你們兩個的權屬範圍之內。準確地說,現在的每一塊土地、宅基地,它都屬於農村集體所有。雖然說你們現在手裏有一個本本(土地承包證),那只是代表着村上村集體給你了這個土地的種植權和使用權,真正的不屬於你們個人,更不要說你們爭的那塊地還不在你們的本本上。”

聽完吳俊江的講解,當事雙方消了氣,在吳俊江的主持下,兩家坐在一起,討論出了一個解決方案。

村民楊永平:“我退兩米栽(種)柑橘(不種大樹),你覺得怎麼樣?”

村民鄧剛:“上面不能種過高的作物,這我就可以。”

四川成都蒲江縣甘溪鎮明月村村民楊永平:“如果村上沒有人說,我也不曉得這塊土地是村集體的,免得造成不必要的爭吵。還是希望大家多學法、多懂法。”

設立國家憲法日,就是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讓每個人知法懂法,依法辦事。憲法離我們其實並不遙遠,從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們就在憲法的保護下成長,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莫紀宏:“我們國家憲法中間規定的基本權利,從第三十三條到第五十條都是規定了基本權利。像公民他有在年老、疾病的情況下,可以從國家享受物質幫助的權利。另外還有憲法規定的,比如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勞動的權利。”

今年41歲的陳龍已有20年駕齡,但在出租車行業,他還是一名新人。

河北石家莊市出租車司機陳龍:“當時沒有好工作,就是說先幹着這個,看看行不行,因爲朋友他們幹着還可以,所以我就幹開這行了。”

陳龍的老家在石家莊市的深澤縣,曾經從事個體經營,但效益欠佳,一次偶然的機會他了解到開出租收入不錯,駕駛經驗豐富的陳龍決定試試,然而有一個問題讓他犯了愁,當時,在石家莊開出租需要有市區的戶籍或者暫住證,而他這兩樣都沒有。

河北石家莊市出租車司機陳龍:“因爲當時想幹,朋友那也有車,但是乾的話沒有暫住證,需要先辦暫住證,去辦暫住證呢,還得需要在本市居住滿半年才能辦,辦的話好像還要等半年以後那證才能下來。”

記者:“是不是挺着急的?”

出租車司機陳龍:“那肯定着急,當時沒工作,咱得喫飯。”

一直以來,基於各種考慮,一些地方性法規對出租汽車司機或網約車司機設置了一定的戶籍門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在當時的這個條件下作出這樣的規定,一方面是爲了保證本地居民就業,另外一方面是爲了方便城市的管理,基於這兩方面的需求,它作出這樣的限制性規定,應當說是符合當時的實際。”

雖然符合當時實際,但地方性法規中的這種限制性條款是不是符合憲法的精神呢?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所謂合憲性審查,就是依據憲法對憲法以下的法律文件是否符合憲法進行審查。2020年9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張蘇軍的一條審查建議引起了全國人大法工委的重視。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他做了一個調查,注意到有些地方的法規當中,規定了出租車汽車司機,包括網約車司機,從事這個職業要具有本地戶籍,或者是要獲得本地的居住證、暫住證條件。他認爲這種規定一個是跟憲法當中有關於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這個原則不相符。另一方面也跟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當中保障勞動者就業權利的規定不相符。我們收到這個審查建議以後進行了認真研究。”

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審查研究認爲,地方性法規中以本地戶籍或者居住證作爲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准入條件的規定,與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不符,同時也不符合中央文件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審查研究意見當中也特別提到,要根據憲法的精神,根據黨中央的要求,要消除基於身份、地域、性別等因素的這種就業歧視,要促進勞動力要素合理有序暢通,營造公平就業的環境。”

2021年1月,全國人大法工委向昆明、南寧、武漢、太原、石家莊5市人大常委會發出審查研究意見,建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完善或者作出符合中央精神的解釋和安排。據此,石家莊市對《石家莊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刪除了出租汽車客運駕駛員應具備有經營地的常住戶口或者暫住證這一條件。如今,深澤縣的陳龍順利成爲了一名石家莊市的出租車司機。

河北石家莊市出租車司機陳龍:“感覺挺方便的,然後如果說駕齡滿三年的話,過來直接辦證,考個證就可以上車了。”

據統計,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法律63件,修改法律228件次,作出法律解釋9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1件次。近年來,包括公民和組織在內的社會各方面,針對一些憲法問題提出的審查建議數量逐年上升。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焦洪昌:“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我想核心問題強調的是什麼呢?就強調良法善治。那麼,良法善治要求什麼呢?要求它對違反了上位法的規範性文件,必須要有一套糾正處理的機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公民的每一次審查建議的提出,都是在以自身的行動在參與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實施,在推動我們憲法的實施,也在見證我們法治的進步,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每一個公民個人他就是一個憲法的捍衛者,就是一個法治的踐行者,就是一個法治進步的推動者。”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羣衆真誠的信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爲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全社會要廣泛開展學習憲法、尊崇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廣大幹部羣衆的憲法意識,使遵守憲法成爲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強大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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