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互聯網人身險新規過渡期將結束,信泰人壽等將暫停相關業務

過渡期將結束,多家保險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按下暫停鍵。

12月6日,澎湃新聞注意到,信泰人壽、富邦財險等多家保險公司發佈公告稱,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在此之前,海保人壽也曾在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消息稱,海保官微的產品也會根據監管要求逐批下架,待更新迭代後重新上架。

信泰人壽12月2日在官網公告稱,根據公司高質量發展戰略轉型整體安排,綜合考慮流程優化和科技研發時間週期,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公司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暫時停止互聯網保險業務。公司恢復互聯網保險業務將另行公告通知。

12月6日,富邦財險公告稱,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108號)要求,該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暫停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恢復時間另行通知。已經承保的客戶保障權益不受影響。

海保人壽則是採用了問答的形式向客戶告知相關產品將下架,並列出了具體的下架時間。海保人壽表示,根據2021年10月22日銀保監會新發的互聯網保險新規,目前在線上銷售的所有保險產品確實都要下架了。因爲新規對互聯網產品的銷售明確提出了規範。以前的保險產品沒有明確的線上銷售和線下銷售之分,互聯網只是一個線上的銷售渠道而已。而新規之後,線上只能銷售符合互聯網渠道特徵的保險產品,這類產品需要加上互聯網標識。

根據銀保監會10月22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保險公司(不包括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1.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20%,核心償付能力不低於75%。

2.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

3.連續四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高於100%。

4.保險公司公司治理評估爲C級(合格)及以上。

5.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針對產品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應使用經審批或者備案的互聯網人身保險專屬產品。非互聯網人身保險專屬產品不得上線經營,不得通過互聯網公開展示產品投保鏈接,或直接指向其投保鏈接。

這也意味着,保險公司要銷售互聯網人身險產品均需要符合新規要求。海保人壽也表示,“對於那些在產品下架後還想投保的小夥伴們而言,就有些不便了,因爲這些產品之後只能在海南線下才能購買到了”。

作爲《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的配套文件,《通知》明確,已經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於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聯網人身險業務整改,不符合《通知》有關條件的主體和產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過互聯網渠道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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