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1年12月3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销售掺假“鲜牛肉”的祝某某下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据介绍,2019年12月7日,经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抽检,祝某某销售的鲜牛肉中含有猪肉成分,构成涉嫌销售掺假的食品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最终对祝某某依法作出45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经市场监管部门催告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祝某某仍拒绝缴纳罚没款。经司法查询,祝某某名下有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祝某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依据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将祝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案成为新规施行后,江西省首起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 (总台记者 谢元森 石坤 余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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