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一类型企业或某一个行业的企业出现问题时,银行急着收回贷款,甚至一刀切加速撤退,这就是银行业长久被企业诟病的“雨天收伞”行为。

有个所谓的“银行家悖论”,即对急需要贷款的企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往往不会轻易给出贷款;而对那些资金充足、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银行反而想方设法要贷款给他们。

从这个角度来说,传统商业银行所做的公司信贷业务,大部分都在做“锦上添花”的事,而较少“雪中送炭”。当企业好的时候,哪怕企业不太需要贷款,银行还是想在企业的信贷业务中分一杯羹;而等企业经营情况转差,银行首先想到的就是赶快把贷款收回来,这明明就是“雨天收伞”。

在经济上行周期,大部分企业的经营状况都相对较好,银行也乐见他们的贷款对企业业务锦上添花;但一旦到了经济下行周期,企业的经营状况逆转,正需要金融的支持以渡难关,而这时,当企业一有风吹草动,银行顾忌信贷资产的安全,往往不但没有“雪中送炭”,而更可能“雨天收伞”,收回贷款走人。

企业一般都会有数个银行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企业情况正常时,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企业陷入较严重的经营困境,在给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里面,只要有一家银行开始收贷,哪怕收贷的起因只是起于一个谣言,那么接下来企业很有可能也会被其他银行收贷。因为,当其他银行听说了有银行收贷的消息,加上企业状况也不是特别好,那么其他银行为了避免风险,也更可能加速收回贷款。这样就会如同多米诺骨牌的倒掉,最后形成该企业的流动性被银行挤兑。当发生这样的情况时,杠杆率高的企业几乎都承受不住,一般来讲,没有太多企业会把现金贮备到足够应对所有银行同时要求还款的程度。这样的情形,当下正在房地产等行业发生。

银行在发放贷款以后,都有一项后续的信贷管理措施,这被称为贷后管理。近年来,几乎所有的银行都特别强调贷后管理的重要性。贷后管理关注的是放贷后对企业经营情况的持续监测,要求客户经理能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的问题,特别是要随时了解会影响企业还款能力的负面事项。实务中,发现企业经营有恶化的苗头以后,银行贷后管理真正可以采取的后续措施并不是很多,“尽快收回贷款,从企业撤出”,也就成了贷后管理中应对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的有效手段之一。这个措施,其实无异于“逃跑”。

举个例子,假设有五家银行同时为某一家企业提供信贷资金,那么在这家企业出现一定问题时,这五家银行各自就会面临一个现实的选择:尽早撤离或坚守并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假设企业面临的本是暂时的困难,如有大部分银行的支持,就可以恢复正常经营,在这个情形下,又会有两种结局:一是大部分银行不撤退,那么企业在银行的支持下顺利渡过难关;二是大部分银行选择撤退,那么企业倒下,但最早撤退的银行有可能全身而退,而跑得慢、跑得晚的银行则一地鸡毛,他们的贷款大概率就损失掉了。

上述实际就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全体参与的银行的最优解,更应该是大家都不跑,都选择支持企业,如最后能共度时艰,企业回归正常,那么对于这五家银行来说是最好的,一方面保证了贷款的安全,另一方面又提升了银行与企业患难与共的关系。但正如囚徒困境的通常结局,实际情况经常是银行怕自己不跑而别的银行却跑了,因而每家银行在得知企业负面消息以后,大部分会选择紧急退出;而当所有银行都这样做时,企业的倒掉几乎是必然的,这种结局对作为一个整体的银行来说损失自然更大。

银行在企业遇到困难时竞相跑路,这并不能使贷款银行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但最早跑掉的银行毕竟有可能全身而退,所以银行非常看重这种快速收回贷款、也就是“逃跑”的权力。比如在国际银团贷款合同当中,一般都有一个条款叫做“交叉违约”(cross default)。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当借款人(包括其在其他银行的)的任何一笔贷款违约时,那么该贷款合同下的相关贷款也立刻违约;一旦违约事项成立,则放款的银行就拥有了要求借款人立刻提前还款的权力。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一有状况,这条款保证银行可以马上要求企业还款,以使银行立刻“跑路”。

有交叉违约条款的存在,会造成企业“一旦违约,全部违约”,需同时归还所有银行贷款的窘境。这个条款给予贷款银行的权力看似非常有利于银行,但实际效果不一定能有多好。因为一旦所有的银行同时主张这一权利,那么企业流动性会被迅速抽干,企业的还款能力也将急剧下降,最后可能仅有少数银行能退出,银行还是退无可退。交叉违约的条款看似有道理,实际效果却可能仅限于威慑作用,也就是使企业一般不敢违约而已,对银行实际产生的作用也有限。但从交叉违约这一合同条款的设计中可以看出,银行在和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几乎有着“一出事就跑”的本性。

既然银行在企业有事的时候大概率会跑路,那么对企业来讲,应对其实也简单,那就是:保持杠杆率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不要过于相信由融资提供的流动性。

企业使用高或者低的杠杆率,背后反映了一家企业对于未来经济走势以及行业调控政策等重大因素的判断。如果预计经济将好转,行业调控政策趋向放松,那么为了追求更高的发展速度,企业会加大杠杆,借更多的钱来支撑企业的高速增长;反之,当企业判断未来经济下行或行业调控加码,则应尽早降低杠杆,提高备付资金额度以应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问题。

有人说,流动性就是一个当你真正需要它的时候,它就消失不见的东西。企业在保持发展的同时,不要过分举债,而要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来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性,这样就能避免高杠杆经营遭遇困难时的银行挤兑问题。“不负债”或“少负债”,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是发展快慢的问题;而当企业负债率太高,背负大量到期还款的压力时,万一宏观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流动性有大的波动,那企业面临的就是生与死的问题了。

银行在企业遭受到经营困难时采取的措施,正体现了银行如何看待银企关系。如果银行认为和企业间更是一种短期交易关系,那么银行不会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维护和企业的关系,往往赚得到钱就留下,一有风险就跑;而如果银行与企业间是一种更长期的战略关系,那么提供贷款的银行即便是在企业遭受经营困难时,也能从长计议,给予企业足够的纾困支持。这要求银行对企业和行业更加了解,也更具备专业能力,这种能力才是金融业对于实体经济的真正支撑,是金融支持实业发展的体现。

在我国的金融实践中,更为普遍的情况是,银行多以短期的眼光来看待和处理银企关系。经常可以看到,银行对于企业的金融支持总体偏短期化,大部分贷款的期限就是一年的,每次就签一年的借款合同,一年一年的续签,这里头就隐含了银行随时观察,准备随时撤退的意思安排。虽然也有中长期贷款,但具体来看,中长期贷款的提款条件及真正使用期限也会受到信贷调控等影响,因此即便是中长期贷款,也不是企业完全可以依赖长期流动性支持。

甚至有这样一种放贷的理由:企业长期也许不行,但只要近期比如一年之内不至于倒掉,那么银行快进快出,也不啻是一种放贷赚钱的策略。在这种短期主义的策略下,企业正常时还好说,而一旦企业陷入困境,也就难以看到有银行出自真心地愿意与企业共患难了。很多情况下,企业出事,银行想作鸟兽散,但同时因企业流动性干涸,又谁也撤不出,这时的纾困企业往往需要当地政府出面组织债委会,有时甚至强令各贷款银行不得抽贷,以给困境中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这种安排有时也能做到纾困成功,这样的话,其实是以行政手段达到了银行在囚徒困境中的最优解。

当然,及时发现问题,尽早从有问题的企业退出,也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理性选择,银行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无可厚非。不过,现实中经营企业几乎没有一帆风顺的,哪家企业都会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一些困难甚至困境。从企业的角度,不管顺境逆境,如果能有负责任的银行的长期支持,就更有机会走出逆境,回归健康。对个体的企业是这样,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来讲也是这样。如果一遇到雨天就收伞,那必定不能更好的发挥银行对于实际经济的扶持作用。

有些国家的信贷文化与我国不同,比如德国。他们在银行信贷中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德国的银行较多参与陷入困境企业的救助,更少雨天收伞,反而更多愿意与企业风雨同行。在德国的信贷文化里,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更愿意提供长期的救助活动,有研究表明,从2000到2013年间发生财务困境的6.1万家德国企业中,近半数都在陷入困境时得到了银行的融资。这种信贷文化和银行的处理的方法,显然更有利于德国企业保持向好发展,有利于德国经济的长期稳定。

银行家有厌恶风险的本性,所以在遇到风险的时候更容易选择逃跑,雨天收伞可能确实是银行的本性。但面对风险,除了逃跑以避开它,毕竟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和企业一起去克服它。如果我国银行业内有更多有担当的银行,不仅是做锦上添花的业务,也不再遇到雨天就收伞,而是和企业长期合作,一起走过风雨,相信这将对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起到更好的支持作用。

[作者薛键为某外资银行总行部门总经理,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银行委员会信用证组、保理福费廷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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