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浙商證券公告稱,浙江證監局責令浙江浙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管”)暫停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

監管部門高度重視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合規經營,年末已有多家券商及券商資管因估值、管理缺陷等問題遭到監管處罰。

浙商資管因五大問題被處分

經浙江證監局調查,浙商資管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對具有相同特徵的同一投資品種採用的估值技術不一致。

二是對產品持有的違約資產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相關信息,且其中部分集合產品持續開放申購、贖回。

三是投資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員及投資經理在交易時間通過個人手機接聽電話,權益交易室攝像監控未覆蓋全面。個別權益交易員在公共辦公區域進行股票交易、擁有查看固定收益交易執行權限。

四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內部制度允許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私募資產管理計劃。

五是合規人員配備不足。未設置專職合規人員負責債券交易合規管理,未向異地債券交易部門派駐合規人員。

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浙商證監局擬對浙商資管作出如下監督管理措施:

一是責令改正。

二是暫停浙商資管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按規定爲接續存量到期產品持有的未到期資產而新設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不限制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

三是責令處分有關人員。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此前公佈的2021年三季度證券公司私募資產管理月均規模排名數據,浙商資管三季度管理的私募資產月均規模達到1001.35億元,位居行業第17位。

浙商證券半年報顯示,浙商資管上半年存量資產管理規模1306.03億元,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上半年新發產品35支,首發規模約117.41億元,其中包括全國首批、浙江首單基礎設施公募REITs——杭徽高速公募REITs基金以及首支TOF產品——上海農商行金惠鋆享1號。

浙商證券:

對合並收入和利潤的影響極小

除了公司層面的罰單,上述被責令處分的責任人員也收到浙江證監局《責令處分事先告知書》。浙商資管相關責任人員收到《認定爲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擬對其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2年的監管措施。

浙商證券表示,上述事先告知書所涉產品爲部分私募固收類資產管理產品,相關產品經浙商資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畢。暫停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事項對浙商證券合併收入和利潤的影響極小,不影響浙商證券正常經營活動。

據悉,在證監會檢查後,浙商資管已進行了全面合規自查,進一步強化了合規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了從業人員的合規意識,持續建立健全相關內控制度,截至目前,事先告知書所涉及合規事項均已整改完成。

浙商證券稱,後續浙商資管將繼續嚴格遵守監管要求,以市場需求爲核心,以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爲原則,做負責任的管理人,爲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回報。

多家券商及券商資管被處罰

記者注意到,近期,證監會網站掛出多份監管罰單,直指券商資管機構產品運作中存在的種種不規範問題。

例如,11月26日,包括國元證券在內的三家券商及券商資管被罰。罰單顯示,國元證券存在資產管理產品運作不規範,投資決策不審慎,投資對象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不到位等問題。

證監會表示,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對國元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國元證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內部管理和投資決策流程,提升合規管理有效性。

此前,華安證券11月11日公告稱,由於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存在合規問題,安徽證監局對華安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華安證券私募資產管理業務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具體包括:一是不同資產管理計劃賬戶間存在違規交易;二是債券投資風險管控不完善,部分產品集中持有單一債券且槓桿率較高、部分債券信用評分標準不明確、未及時調整不符合內部准入規定的交易對手方名單;三是未針對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主要業務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建立收入遞延支付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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