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陈逸欣 资深记者 朱奕奕 记者 巩汉语

12月7日,网友余乐(化名)发微博称,一年多不在上海,但上海的房子被人撬锁,并通过爱彼迎出租。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并非事情全貌,余乐和丈夫共同所有该房屋,该房屋被公婆出租。知情人士表示,余乐夫妇二人有离婚打算但未办理离婚手续,财产也未完成分割。记者咨询律师获悉,其丈夫有权处置房屋,如果余乐丈夫授权其父母出租,则不属于非法侵占。余乐可起诉丈夫,要求分一半租金给自己。

12月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余乐发微博称,自己的房子被“非法抢占”,通过爱彼迎出租给了别人。她称,自己已经一年多不住在上海,近日突然收到一张电费单,询问物业得知,她位于上海嘉定的房子竟被人出租了,而她此前完全不知情。

“钥匙只有我和好朋友有,房产证只有一本,完完整整的在我这儿,我以为房产证在我这儿,钥匙在我这儿,不可能有房子被撬锁入住出租的情况吧,没想到就这么真实的发生了。”余乐称,“我的东西全没了,我的房子被人住了。”当日20时左右,澎湃新闻记者发现,余乐发的这条微博已无法看到。

余乐发微博几小时后,该帖留言数超过800条,受到不少关注。

当天,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余乐,发现事情的全貌并非如此。

“这个房子,是我和我名义上的丈夫,两个人的,我们两个都有所有权。”余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后来从中介处得知,是她的公公婆婆将房屋出租的。余乐透露,自己于2017年结婚,但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和丈夫联系,因为一系列原因,二人至今并未离婚。

“这个房子,是我和我名义上的丈夫,两个人的,我们两个都有所有权。”余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该房屋为她和其丈夫共有,由于夫妻感情破裂,二人处于分居尚未离婚的状态,财产未完成分割,“我们打过(离婚)官司,法院说如果无法商定房子的所有权,不会判离婚。”

余乐告诉记者,她后来从中介处得知,是她的公公婆婆将房屋出租的。她说,之前之所以没有把这些情况写进微博,“因为这个事情容易混淆,我觉得事情重点是房产证在我这里,房子却被出租了这样一个情况。”

12月7日晚,爱彼迎社区支持团队对此事做出了回复,并在微博上@余乐,表示“看到微博后非常重视,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同时立即私信了您,希望与您直接电话沟通,以便了解和核实此事的详细情况。”

该回复中表示,根据爱彼迎从房源经营方获取的信息,当事人所提到的租客并不是通过爱彼迎预订。此外,出租人表示其所经营的房源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了合法的租赁合同,并且针对该女士提出的问题,房源经营方也已在上海当地的派出所配合完成了笔录和证据提供的相关流程。

“我们依然希望能够与您直接沟通并提供必要支持,但目前仍未收到您的微博私信回复,也无法在客服联系记录中确认到您的联系记录。”爱彼迎表示,其对于上线房源有适当的审核流程,通过审核才可以上线经营,并且平台政策中也明确要求和提示房东需确认其租约中是否有对转租或出租的限制性条款。对于用户的投诉和举报,该企业也有专门团队负责处理。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经调查,上述房产为当事人和其丈夫二人共同财产,是当事人公婆将房屋进行出租。当事人丈夫现在日本,二人有离婚打算但未办理离婚手续,财产也未完成分割。“此事件暂时看来更倾向于一起家庭财产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

对此次事件,上海剑湖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新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套房屋的房产证上有余乐和她丈夫两个人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丈夫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如果余乐丈夫授权其父母进行出租,则不属于非法侵占。余乐可以起诉丈夫,将租金分给自己一半。

“也不排除余女士可以要回全部租金的情况。”韦新芽称,如果现在租金由其公婆收取,余女士有权将租金全部要回,“但如果其丈夫表示自己的那一份租金赠予父母,那就没办法(全部要回来)。”

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人大代表潘书鸿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余女士的丈夫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对外办理出租,应该是没有法律上的障碍。

“公婆对外出租该套房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是可以的,是符合规定的。”潘书鸿表示,关于租金的收益权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于理来说,丈夫既然可以授权处置房屋,余女士也有权撤销这个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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