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陽戈

熟悉國機精工(002046.SZ)的投資者可能還知道,在2019年9月份,公司曾在董事會和監事會上通過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然而時隔兩年這一計劃都未成行。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對上述計劃的修訂方案。

前後對比顯示,修訂前公司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731.79萬股,佔總股本的1.4%,而修訂後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改爲不超過713.39萬股,佔比下降到1.36%。修訂前激勵對象爲219人,修訂後激勵對象降爲213人。修訂前後連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業績條件也有所不同,修訂前的條件爲業績考覈要達標,即達到“一、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0.75%,且不低於同行業對標企業50分位值水平;二、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30%,且不低於對標企業50分位值水平;三、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經濟增加值(EVA)達到集團公司下達的考覈目標”。而修訂後的條件變爲“激勵對象2020年度績效評價結果爲優秀(A)良好(B)或一般(C)”。另外,在修訂前後,解除限售佔限制性股票數量比例不同,前後方案相同的對象授予的數量不同,甚至解除限售的業績考覈目標也不盡相同,但唯獨這授予價格並沒有變,均爲4.08元。

從盤面看,20199月的國機精工股價,遠不能和現在相比,《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披露前一交易日即126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爲12.25/股,披露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爲17.28/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披露後首個交易日,甚至公司股票還直接漲停。在各方面內容均有修訂之下,授予價格卻不變,沿用了2019年的行情,而非近期行情,其合理性自然也成了各方關注的焦點。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第二十三條,授予價格原則上不得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佈前1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佈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者120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50%

也就是說,如果將之視爲新的股權激勵方案,那麼授予價怎麼也不能低於8.64元(17.28元50%),這較4.08元可高了不少。

來源:管理辦法

爲此,深交所向公司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拋出的方案只當作前次的修訂,而非新的股權激勵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時,監管層要要求獨董、律師就變更方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特別是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進行覈查並發表意見。

來源:管理辦法

那麼,國機精工將會如何作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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