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银行IPO获批,不良高企、违法违规事件多发

来源:银柿财经

近日,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银行”或“公司”)顺利获得证监会注册批文,不日将登陆深市主板,12月15日,兰州银行将开启新股网上申购。

作为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公司质地如何呢?

与已上市城商行相比,兰州银行成色几何?

目前,包括兰州银行在内A股共有17家城商行,那么,在财务数据方面,兰州银行与同赛道的这些竞争对手相比又处于何种位置?

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2018年至2020年,兰州银行总资产从3039亿元增长至3623亿元,复合增长率9.19%;同期已上市城商行的总资产均值从8510亿元增长至1.05万亿元,复合增长率11.31%,相比于业内其他对手,兰州银行不仅总资产的增长速度较低,并且总资产规模在17家城商行中常年处于倒数三名。

同一时间段,在反映银行吸纳存款能力的总负债方面,兰州银行该项数据从2826亿元增长至3348亿元,复合增长率8.84%;已上市城商行均值从7900亿元增长至9755亿元,复合增长率11.12%,相比之下兰州银行同样落了下风,且排名靠后。

再看银行盈利主要依托的净息差,2018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兰州银行的净息差分别为2.36%、2.12%、1.72%、1.67%,盈利水平持续下滑;同期其他可比城商行平均净息差为1.99%、2.05、2.14%、1.95%,可以看出2018年至2020年保持稳定上升,2021年前三季度略有下滑。

2018年至2020年,其他城商行不良贷款比例的平均值稳定下降,分别为1.42%、1.36%、1.3%;而这段时期内,兰州银行2.25%、2.44%、1.75%的不良贷款比例呈现出波动走势,2019年其不良贷款比例甚至是17家城商行中最高的一家。不良贷款比例越高,说明银行所面临的风险越大,由此可见,兰州银行不仅资产规模较小,同时资产也算不上优质,资产质量改善也不够稳定。

兰州银行在招股意向书中言明,自身存在不能有效维持贷款质量的风险,并且表示虽然近年来已制定了《兰州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及多项其他措施以控制不良贷款率水平,但是依然面临现有或日后向客户提供的贷款组合质量下降的风险,可见资产质量不高对于兰州银行来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虽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但也难以完全消除风险。

兰州银行9月9日上会时,发审委也重点问询了其资产质量,要求兰州银行说明其不良贷款率远高于上市城商行平均水平的原因和合理性,后续是否存在持续上涨的趋势,是否会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记者还发现,兰州银行在2008年、2016年、2019年及2020年共处置不良资产及逾期贷款金额合计86.83亿元,这些被处置的项目中形成时间早的甚至可以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也就是说到2008年首次处置不良资产时,很多账款已拖延近十年仍未收回。时间跨度之长,反映出兰州银行曾经在历史上一定时期内对资产质量的重视不足。

并且,在2008年为兰州银行合计7.74亿元不良贷款接盘的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当时为该行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以等价的十宗土地置换兰州银行的不良贷款,这是极为少见的。因为一般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都会大幅折价,比如中国银行保险报网的文章中就曾提到,2020年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处理的一笔不良资产打了对折,同年,青岛银行济南分行处置的2176万元不良资产实际挂牌价格仅为300万元,对比看来,兰州银行2008年和彼时其大股东的这笔交易真可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图源:招股意向书)

支行行长私刻“萝卜章”诈骗客户存款

对客户来说,资金存放在银行,最重要的就是安全。而尽管有央行、银保监会、内部规章等多重制约,兰州银行在客户资金安全性方面还是留下了“前科”。

2017年3月下旬,为完成上级银行下达的储蓄任务,时任兰州银行恒通支行行长朱滨在朋友圈高息揽存,一位名叫郭征尚的客户得知后就联系到了朱滨。在恒通支行行长办公室,朱滨与郭征尚签署了四份《借款合同》与《收款确认书》,合计金额1300万元,由郭征尚作为贷款人,兰州银行恒通支行与朱滨为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为临时周转,利率为日5‰。

(郭征尚与朱滨、兰州银行恒通支行民事裁定书。 图源:裁判文书网)

曾在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过的人士告诉银柿财经记者,每到月末或季度末,尤其是一季度末“开门红”收官时,为了“冲储”,不少银行人员会通过中介或自行寻找相熟的客户“购买”存款,江浙地区目前一般为100万元存放一天,“利息”1000元。不过,这类私下交易一般只需要客户将资金存放至对应银行的个人账户即可,无需签订借款协议。

那么,朱滨为什么要跟郭征尚借款呢?朱滨称,只有将资金交由兰州银行管理支配,才能实现合同约定的高收益。基于已经签订了合同,郭征尚便将网银U盾交给了朱滨管理,密码也一同告知。而朱滨通过网银,将1300万元全部转给了与兰州银行有融资合作业务的第三方。

合同到期后,郭征尚多次找朱滨索要存款无果。为了让郭征尚安心,朱滨于2017年5月20日又向郭征尚出具了一份《情况确认书》,确认郭征尚借给兰州银行恒通支行1300万元,该笔资金存入银行卡后实际由兰州银行恒通支行控制并使用,由于目前资金压力大,清偿债务尚需时日,兰州银行恒通支行承诺会及时清偿上述债务。

出具确认书后的第7天,朱滨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兰州市公安局拘留,于同年11月6日执行逮捕。而根据兰州公安侦办过程中的鉴定,朱滨在文书上盖的“兰州银行恒通支行”的章是假的,俗称“萝卜章”。

记者查询发现,兰州银行恒通支行位于兰州市中心,毗邻甘肃省政府与兰州市政府,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黄河边,附近不乏学校与住宅小区,周边500米内还有兰州农商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网点,地理位置可谓优越。兰州银行是如何将朱滨选聘至如此重要的支行担任行长的呢?

(兰州银行恒通支行地址。 图源:高德地图)

在最新的兰州银行招股意向书中,6000多名自然人股东里同样出现了朱滨的名字。招股意向书显示,朱滨持有5.3万股内部职工股,持股比例0.001034%。如果“朱滨”与原恒通支行行长朱滨为同一人,那么朱滨2017年事发,2021年仍然持有内部职工股,是兰州银行“念旧情”吗?

(兰州银行自然人股东名册。 图源:招股意向书)

公司股东曾涉嫌违法违规

私刻公章在一定程度上尚可以理解为员工职业操守问题造成公司层面的声誉损失,那么股东层面的违法违规情况,兰州银行又作何解释呢?

招股意向书显示,兰州银行股权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图源:招股意向书)

其中,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持有兰州银行5.36%的股权,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之一。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3日,中国证监会曾下发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盛达集团及其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满堂,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王军保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并进行股票质押融资的情况进行了处罚。

(图源:证监会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6月左右,赵满堂指示王军保负责减持盛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新余明城”)持有的一部分盛达矿业(现名盛达资源,000603.SZ)股票,王军保遂控制并使用自然人王某荣账户,下单交易盛达矿业股票。

2015年6月16日,盛达集团分4笔将合计3.05亿元资金经由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夏建设”)的兰州银行兴华支行账户转入王某荣的证券账户;2015年6月18日,盛达集团又将3亿元资金由相同路径转入王某荣证券账户。

截至2014年年末,盛达集团持有773.6万股盛达矿业,持股比例1.53%,盛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新余明城持有盛达矿业约2.27亿股,持股比例45.03%。

根据赵满堂关于减持新余明城持有的盛达矿业的指示,王军保在2015年6月16日、6月18日使用王某荣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新余明城持有的2160万股盛达矿业股票减持至王某荣账户,减持股份占盛达矿业总股份的4.28%。

也就是说,盛达集团使用王某荣的证券账户,“左手腾右手”,用自己的钱买了自己减持的股票。

2015年7月29日,王军保使用王某荣账户进行了股票质押交易,通过前述2160万股盛达矿业股票融入资金1.71亿元。银柿财经记者通过同花顺客户端查询发现,2015年7月29日当日盛达矿业收盘价17.25元/股,2016万股市值约3.73亿元。

同时,盛达集团未对该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最终对涉案的盛达集团及赵满堂、王军保均给予了警告和罚款处罚。

兰州银行招股意向书显示,新余明城是公司董事赵敏关键近亲属控制的企业,而赵敏系盛达集团派驻兰州银行的董事。

除此之外,兰州银行曾经的股东甘肃圆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圆丰电力”)还曾帮“大老虎”虞海燕代持过股权。

2013年6月,圆丰电力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认购7000万股股份,入股兰州银行;

2017年7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银行出具《协助冻结金融财产通知书》,要求协助冻结圆丰电力所持3168万股兰州银行股权;

2018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原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受贿罪,但公开披露的犯罪事实未涉及兰州银行股权;

2019年,兰州银行了解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虞海燕受贿案的执行过程中,认定圆丰电力代虞海燕持有兰州银行3168万股股份,并拟拍卖;

同年8月,兰州银行及其保荐机构、律师对圆丰电力现场访谈,圆丰电力确认所持兰州银行3168万股股份系代虞海燕持有,此前未告知兰州银行;

同年9月3日,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1.04亿的价格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该3168万股股份。

新华社2018年7月8日《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一审宣判》报道,1998年至2016年,被告人虞海燕利用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及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

重重问题之下,即将开启申购的兰州银行能否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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