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夏幸福化债方案获债委会通过 主要金融负债将展期5至8年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吴静 卢志坤 北京报道

12月9日,华夏幸福(600340.SH)发布公告,此前已披露的《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公司后续将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召集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债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据了解,华夏幸福于去年11月开始出现流动性风险,今年1月份出现首次债务违约,随后的化债重组工作受到“一行两会”全程关注,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廊坊市委、市政府的全面参与和监督指导。

票决通过签署协议后,意味着华夏幸福主要金融负债将获得5到8年的展期。

债务展期

据了解,9月30日,华夏幸福公布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其中包含《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该份《债务重组计划》详细披露了华夏幸福对于2192亿元金融债务的清偿方案:

一是卖出变现能力强的资产,预计回笼资金约750亿元,其中约570亿元拟用于现金偿付金融债务;剩余部分用于保交楼,及恢复产业新城和其他业务板块正常运营,以保障经营债务及承接金融债务的清偿。

二是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具体置换方式由公司、可出售项目公司的收购方、相关金融债权人具体协商。

三是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对于应收账款质押和实物资产抵押的金融债务展期留债,维持原财产担保措施不变。展期期间利率下调。如若实物资产抵押相关担保物被处置或出售的,所担保债权可在担保物处置或出售价款范围内优先清偿;应收账款质押的,按年度分期按比例偿还。

对于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相关的开发贷,由相关金融机构维持开发贷余额不变,利率下调,存量项目逐步销售偿还,新增项目逐步投放。

四是以持有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即以公司约220亿元有稳定现金流的持有型物业等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相关金融债务。

五是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公司承接,展期、降息,通过后续经营发展逐步清偿。展期届满后,根据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可协商直接清偿或继续展期。

在此份《债务重组计划》基础上,12月3日,华夏幸福进一步公布对于整体债务中14只公司债券拟采用的偿付方式。这14只债券包括8只公司债和6只私募债,合计共277.91亿元。

华夏幸福给出两种偿付方案。第一种偿付方案是现金偿付+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展期清偿的方式进行综合偿付,即通过出售资产回笼资金,现金偿付比例约为30%~40%;以持有型物业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部分债务,偿付比例约为10%~20%;剩余40%~60%的部分由华夏幸福展期偿付。

其中,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8年;在信托计划到期前,由受益人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对信托计划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

展期清偿的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8年期满,展期届满后,根据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债权人可协商直接清偿或继续展期。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第二种偿付方案是债权人选择拟出售公司有条件承接其债权,具体承接条件由债权人与相关资产收购方及公司另行协商确定。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化债方案由政府、主要债权人推动

根据此前公告,上述《债务重组计划》需取得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机构的同意后方能最终确定。

而根据最新披露的债务重组进展公告,《债务重组计划》 已获得债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后续将召集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债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届时,对于已加入债委会的持有人,原则上应在持有人会议上对《债务重组计划》投出同意票。

据了解,华夏幸福的化债方案初稿在制定时经过数十次反复推翻和修改。在征得债权人最终同意的过程中,廊坊市政府帮助公司协调金融机构,并对公司进行大量调查,与公司沟通账目,同时还帮助公司处置资产。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里,工行、平安等主席单位推动更多债权人加入债委会,稳定债权人情绪,理性表达诉求,统一认识和行动。最终才使得债务重组计划获得债权人高票通过。

在化债的同时,在经营方面,此前的《债务重组计划》中披露,公司将保留孔雀城住宅业务、部分产业新城业务、物业管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其中,为了保证孔雀城住宅业务按时交楼,将通过成立专门的住宅开发和交付运作平台,由“政债企”三方共同监督。

业内人士指出,如今华夏幸福主要金融负债获得5到8年展期,或为公司后续恢复造血赢得一定时间,但后续经营情况和资产出售情况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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