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能源汽车商业险专属条款出炉:“三电”系统、自燃事故等被纳入保障范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杜巧梅 报道 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官网披露消息称,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保险业协会认真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开发完成行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条款》)。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技术进步日新月异,新能源汽车产业突飞猛进。

日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302.3万辆和299.0万辆,同比增长均为1.7倍,市场渗透率达到12.7%。

基于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度越来越高,有专家预测,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700万到900万之间;2030年将会达到1700万到1900万。从保有量的情况看,2025年会超过3000万辆,2030年保有量接近1亿辆,2035年保有量接近2亿辆,2040年保有量将接近3亿辆。

不过,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也带来新挑战。新能源汽车以动力电池作为储能装置,车辆辅助设备延伸至充电设施,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构成新的风险因素。

如何在技术不断迭代更新、投保经验数据累积较少的情况下科学设计保险产品,成为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过程中必须解决的课题。

从《条款》内容来看,新能源汽车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商业险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

在保险责任上,《条款》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

一方面,《条款》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

其次是定制化的保险责任,《条款》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

第三,提供人性化的保险保障。相关部门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设计《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

(作者:杜巧梅 编辑:张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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