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12月14日,據南寧海關緝私局通報,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東興海關緝私分局日前偵辦的一起走私農副產品、騙取出口退稅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楊某某、周某某等14名被告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無期徒刑不等,並處相應罰金。其中,主犯楊某某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通報,這是廣西防城港市建市以來,因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判處刑格最高、刑期最長的判例。經法院審理認定,以楊某某爲首的走私、騙稅團伙,與河南、湖北、廣西等地數十家農產品加工企業合謀,以香菇、木耳、茶葉等農副產品爲“道具”,通過簽訂虛假外貿合同的形式將其出口至越南、中國香港,後通過邊境走私團伙偷運入境。

案件信息顯示,以楊某某爲首的該犯罪團伙,通過前述手段多次循環制造虛假付匯結算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同時偷逃進口稅款。該團伙自2017年4月至案發,共代理出口農副產品1026櫃(批),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23億元,偷逃應繳稅款2.65億元。

對此,南寧海關表示,走私犯罪不僅擾亂正常經濟秩序,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而且造成國家稅收流失,損害人民利益。農產品走私一直以來都是海關打擊的重點,緝私警察作爲國門守護者,將始終用打擊走私違法犯罪活動的實際行動踐行“人民至上”理念,堅決維護國家利益,保障人民安寧。

逃稅騙稅金額高達4.88億

官方通報信息顯示,自2017年開始,楊某某團伙通過走私、虛假貿易等方式,曾幫助39家公司騙取農副產品的出口退稅,持續時間超3年。

今年6月,防城港市檢察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對被告人楊某某、陳某等15人提起公訴。據彼時官方披露案情顯示,2017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間,楊某某團伙通過邊民互市區以僞報貿易性質方式或者繞關走私的方式,從越南走私香菇、木耳、茶葉等農副產品入境,共計624櫃,價值11.7億餘元人民幣,偷逃應繳稅款2億餘元。

與此同時,楊某某團伙幫助39家國內家公司出口614櫃(批)農副產品,騙取出口退稅2億餘元。此外,楊某某團伙利用其所控制的公司騙取國家出口退稅106萬餘元。

最新通報顯示,該團伙自2017年4月至案發,共代理出口農副產品1026櫃(批),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23億元,偷逃應繳稅款2.65億元。

圖源: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創防城港走私案刑罰記錄

走私+騙稅讓楊某某等人終獲刑。今年12月初,廣西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公開信息顯示,本案經開庭審理,共14人獲刑。

其中主犯楊某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也成爲防城港市近年來判處刑罰最高的一起走私案件。

此外,其餘13名被告人,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一千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

據悉,該案是海關總署緝私局一級掛牌督辦案件,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和南寧海關緝私局聯合掛牌督辦案件,涉案地域跨度大,涉及越南、中國香港、河南、雲南、廣西等地,涉案人員衆多,案情疑難複雜。另據緝私民警介紹,該案的偵辦有力推動了全國2020-4涉稅會戰系列案件偵辦進程,獲公安部通令嘉獎。(北京時間財經 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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