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起蘿蔔帶出泥。曾經轟動一時的“曹園”事件,餘波仍未了。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則判決書顯示,原黑龍江省氣象局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正處級)何興奎因行賄被判十年。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12月,時任黑龍江省海林市人民政府市長、被告人何興奎的朋友李偉林,主動提出可以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何興奎承攬政府工程,獲利後二人共同分配,何興奎表示同意。

隨後,何興奎於2011年至2013年期間,以黑龍江瑞鑫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哈爾濱市科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新世紀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之名,陸續中標了四個由李偉林利用市長、市委書記的職務之便獲得的政府工程,共獲利1266萬元,並將其中580萬元給付了李偉林。何興奎則違法所得686萬元。

最終何興奎因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追繳何興奎違法所得人民幣686萬元,上繳國庫。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的受賄人——李偉林,正是2018轟動全國的“曹園”事件的關鍵人物。

2018年,中國之聲曝光“牡丹江毀林百畝建私人莊園”,就像蝴蝶的翅膀,引起了一場風暴。“曹園”在國家林區內佔地19公頃,奢華富麗如皇傢俬院,舉報人還曝“曹園”主人藏槍涉腐、走私熊掌,用老虎肉私宴達官貴人。

備受關注的是,曹園的舉報人曾公開稱,原牡丹江市委書記張晶川曾多次在曹園聚餐,被稱爲曹園座上賓。還有媒體報道稱,把曹園列爲重點旅遊項目的發展規劃,就曾向張詳細彙報並聽取指示。

值得一提的是,據華商報報道,曹波當年就是通過李偉林牽線,在曹園裏送了張晶川一個價值200多萬的藏品。

2016年11月,張晶川被查。2018年3月22日,由黑龍江省雞西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牡丹江市委原書記張晶川貪污、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雞西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經檢察機關依法查實,被告人張晶川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的犯罪共計70餘起,所收受的賄賂總價值1000餘萬元。另外,其還貪污300餘萬元,有1700餘萬元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其中,海林市原市長李偉林,爲了晉升爲市委書記,前後4次送給張晶川人民幣3萬元、美元5萬元及價值62.25萬元的犀牛角一對。

李偉林也於2018年因涉嫌行賄被刑事拘留,兩週後被雞西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黑龍江省紀委消息,李偉林除了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審查、爲晉升職務送給領導幹部財物、利用職權索要貴重物品外,還用公款出國旅遊,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在境外賭博。

2018年12月12日,密山市法院一審認定李偉林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目前,曹園違建已拆除完畢。曹園的主人曹波,因犯濫伐林木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虛假訴訟罪,被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170萬元。據報道,受曹園事件影響,74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被問責處理。(北京時間財經 陳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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