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份长春CPI同比上涨2.0% 畜肉类价格下降13.0%

23日,中国吉林网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2021年11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0%,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2.4%,服务价格上涨1.5%。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9%,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下降0.6%。

从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来看,1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约0.6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45.7%,影响CPI上涨约0.82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9.8%,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7.0%,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3.0%,影响CPI下降约0.49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0.8%,影响CPI下降约0.4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1%,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居住价格分别上涨8.0%、3.7%、0.5%和0.4%;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2.1%、0.9%和0.3%。

再看,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3.3%,影响CPI上涨约0.8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24.3%,影响CPI上涨约0.5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6.1%,影响CPI上涨约0.19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0.7%,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4.5%,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2.6%,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二涨一平四降。其中,衣着、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8% 、0.1%;医疗保健价格持平;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1.4%、0.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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