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擺了24年,香港大學終於拆了這個“反華雕塑”

(觀察者網訊)

非法放置在香港大學校園內長達24年之久的所謂“國殤之柱”雕塑,抹黑國家、玷污港大校園多年。據港媒23日報道,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港大校方於當天凌晨將其移走。

校方聲明指出,學校從未批准任何個人或團體在校園放置該雕像,也有權隨時採取適當行動處理。根據港大最近諮詢的法律意見,認爲繼續容許該雕像於校園展示,會給大學帶來觸犯法例的法律風險;同時該雕塑已日久老化,存在潛在安全問題,在參考獨立法律意見和進行風險評估後決定移走。

今年10月,港大曾去信現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要求移走該雕塑,但限期屆滿後雕塑仍未被移走,此後香港社會各界一直在積極助力雕塑的移除工作。如今這個散播反中亂港信息的雕塑終於拆除,不少香港網友喜大普奔,“早就該拆了,當柴燒都費事”。

據港媒報道,22日深夜雕塑被圍欄圍住,現場工作人員開始拆解;凌晨3點,雕塑的部件被分別包上白色物料並移上貨櫃。貨櫃車在警車護送下,將雕塑送往香港大學嘉道理中心存放。

23日,香港大學就此事發布聲明,表示該雕像已年久老化,在參考獨立法律意見並進行風險評估後,校務委員會衡量了大學的整體利益,22日投票通過拆除移走雕塑的決定。校委會已指示大學,在移除雕像後要妥善跟進,並就適當的安排,繼續尋求法律意見。

聲明稱,港大從未批准任何個人或團體在校園放置該雕像,也有權隨時採取適當行動處理。根據港大最近諮詢的法律意見,認爲繼續容許該雕像於校園展示,會爲港大帶來觸犯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的法律風險;同時該雕塑已日久老化,存在潛在安全問題。

據港媒介紹,抹黑國家的所謂“國殤之柱”雕塑,由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創作,是在1997年香港迴歸前一個月,未經校方同意就放置在由港大學生會管理的黃克競樓平臺的。今年有關管理權被校方收回後,雕塑的處理被提上日程。

早在今年10月8日,港大曾去信現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及其清盤人蔡耀昌等,要求移走雕塑,否則視爲放棄,將由校方自行決定如何處理,不做事前通知。

蔡耀昌給港大校長張翔回信稱,港大學生會1998年投票通過在校園永久豎立該雕塑,因此港大有責任繼續讓其存放。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更揚言,如果雕塑搬動時受損,港大須負賠償責任,還聲稱要搬離雕塑到香港其他地方或海外展示。

迫於輿論壓力,同月13日限期屆滿,原本打算自行移除的港大遲遲未有動作,稱仍就事件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的基礎處理。

此後,香港社會各界一直在積極助力“反華雕塑”移出香港大學。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平臺連環發文,指“國殤之柱”被移走天經地義,物主是“支聯會”,業主是香港大學,物主在未有得到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將東西放在香港大學校園,香港大學將東西移走,合情合理合法。

立法會議員葛佩帆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公開擺放與宣揚顛覆國家的“支聯會”有密切關係的雕塑,相關人士可能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或分裂國家罪,校方做法是正確、合法的。她直批高志活的說法“無理”,因爲雕塑涉嫌違反國安法,校方也未參與他和“支聯會”達成的協議,無責任履行;他若拒絕搬走,港大可向他索取搬遷費。

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批評“支聯會”推卸責任,高志活不知廉恥,且香港市民也不歡迎“國殤之柱”,建議校方儘快處理。“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還稱,“國殤之柱”是違反國安法的象徵,更是對港大及國家的侮辱行爲,大學空間本應爲香港市民所共有,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絕對不容再擺放。他希望港大以強硬手段處理此事,儘快將其送往垃圾堆填區。

香港文匯網曾發表社論稱,在香港大學校園裏擺放的所謂“國殤之柱”是不祥之物,奇醜無比,充滿邪氣,搞得大學校園烏煙瘴氣,而且有辱國體,不應存在於世界上任何地方,港大要求移除合法合理。

文中怒批創作人高志活將一個不倫不類的怪物擺放在中國的地方,既未經業主同意,更沒有繳交任何費用,是“非法進入和佔用港大校園”,他還惡人先告狀,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如果中國人也在丹麥的大學校園擺放一尊侮辱丹麥國體的雕塑,丹麥人會有什麼反應?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天下通理!”

至於高志活居心叵測,聲稱要搬離雕塑到香港其他地方或海外展示,明顯是想繼續煽動他人對香港和內地進行“顏色革命”,明顯觸犯香港國安法。文章呼籲,特區政府和港大不要上高志活的當,應拿出膽識和骨氣果斷移除。“處理的最佳辦法,是當衆將其搗毀和粉碎,然後運送到垃圾堆填區,這可象徵美國和西方在香港進行的‘顏色革命’已經被徹底粉碎,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如今這個散播反中亂港信息的雕塑在禍害香港人民24年後終於拆除,不少香港網友喜大普奔,“早就該拆了,當柴燒都費事”“‘黑暴’叫我看懂什麼是抹黑,這根柱也是一樣,典型地針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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