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話張俊傑:要讓控排企業真正感受到碳排放監管壓力

作者:章軻    

  高碳價和活躍的碳配額交易更能促進控排企業減排。

碳排放權交易(下稱“碳交易”)被視爲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的關鍵政策,以及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推手。

理論上說,按照碳交易制度給控排企業設定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企業可以根據碳價與自身減排成本來靈活選擇合規路徑,這種基於市場的氣候政策工具能以最小的社會成本達到控制碳排放總量的目標。

但從實際上看,碳交易對控排企業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低碳價可以激勵控排企業節能降碳嗎?另外,目前全國碳市場活躍度較低,能夠幫助控排企業降低履約成本嗎?

綠色金融60人論壇(GF60)首席經濟學家張俊傑今天(24日)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碳價和碳市場的活躍度是企業減排的主要激勵。目前來看,碳交易制度並沒有降低企業的競爭力。

第一財經:從你們所作的研究看,碳交易對控排企業會產生什麼影響?

張俊傑:近期,我們從全國稅收調查數據庫獲取了2009~2015年間的控排企業詳細信息,使用一對一匹配的方法構建對照組,將每個受監管的企業與同一行業的不受監管的企業進行配對,還採用了一系列計量經濟學手段,確保監管企業與未監管企業之間的差異完全是由碳市場造成的。

研究評估了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對控排企業的排放、能耗、投入、產出、以及效率的影響,結果顯示,在地方碳市場開始交易之後,控排企業碳排放量減少了16.7%,碳排放強度下降了9.7%。

此外,控排企業的能源消耗(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和電力)降低了13%,並且單位能源消耗的碳排放量降低了3.7%,天然氣佔總能源消耗比例提高了3.7%。全要素生產率提升了25.6%-29.1%。

測算的結果顯示,高碳價和活躍的碳配額交易更能促進控排企業減排。地方試點碳排放配額的流動性每提升1%,碳排放量就會減少3.75%,碳排放強度會減少2.41%;碳價每提升1%,碳排放總量就會減少0.043%,碳排放強度會減少0.022%。

第一財經:這一結論,是否可以放大到全國碳市場的視角來看?

張俊傑:這一結論不能簡單放大到全國碳市場。地方碳市場包括了製造業和電力行業,而全國碳市場只覆蓋了電力行業。我們拆分樣本的分析結果顯示,地方碳市場對製造業的減排效果很顯著,而對電力行業的減排效果並不顯著。當然也有其他研究表明,地方碳市場對電力部門減排也是有效的,這塊結論尚存在爭議。

第一財經:目前,碳減排量與碳市場關係緊密程度如何?

張俊傑:碳市場是中國最重要的氣候政策工具之一,但並不是政策工具箱裏面的唯一選擇。除了碳市場以外,碳排放技術標準、地區低碳規劃與試點等其他氣候政策,以及能效標準、能源轉型、環境保護、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協同政策,都可以帶來碳減排的效果。我們這項研究正是把這些其他的政策影響剝離出去,單單建立碳市場與企業排放和經濟績效的因果聯繫,評估的是碳市場對控排企業碳減排量的直接效果。

第一財經:儘管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已於7月16日啓動,但今年以來,各地碳排放增長的壓力也空前巨大。箇中的原因是什麼?

張俊傑:全國碳市場採用的不是傳統的限額交易制度,而是一種可交易的績效標準制度。限額交易制度對總排放量進行約束,減排量的認定比較簡單;而可交易的績效標準制度對排放強度進行約束,排放總量仍然可以繼續增長。因此,在強度控制目標下,電力行業的碳排放繼續增長,並不能說全國碳市場沒有發揮作用。如果沒有全國碳市場,電力行業的碳排放增長會更加迅猛。所以我們說的減排量,是跟沒有碳市場的反事實情景相比,而不是簡單地跟過去的排放做比對。

第一財經:研究團隊認爲該如何做到更加嚴格的管制,並實現活躍有效的碳市場?

張俊傑:首先,不少證據表明,無論是地方碳市場還是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超發情況較爲嚴重,從而導致了碳價低迷、交易不活躍的情況。加強碳排放管制,應該首先解決基準線設定太鬆的問題,讓控排企業真正感受到碳排放監管的壓力。

其次,全國碳市場採用的是強度控制的方法。而在碳市場演化的過程中,需要過渡到以總量控制爲目標的機制。

最後,碳排放監測覈算、報告、覈查體系還需要加強。特別是在企業排放覈算中,關鍵參數的認定還存在着問題,需要有機制防範控排企業和核查機構在排放數據上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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