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辦學質量有了評價指南,“超級高中”的“招數”不好使了

▲1月10日,教育部發布《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圖/教育部網站截圖

近日,教育部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下文簡稱《評價指南》),強調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爲導向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切實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

“超級高中”不再符合教育評價體系要求

制定《評價指南》,是爲了形成科學的教育評價體系,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態。爲此,評價《評價指南》的作用,就要聚焦其對當前教育生態的改造作用。

最爲重要的是,落實《評價指南》,實施新的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能否從根本上治理對各地教育生態產生嚴重破壞的“超級高中”問題,將刺激唯分數、唯升學,帶動整個地區升學競爭的“超級高中”淘汰出局。

《評價指南》的評價內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髮展等5個方面,共18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其中包括按照課程標準實施教學,不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嚴禁高三上學期結束前結課備考;合理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充分保障學生睡眠和自主學習活動時間,嚴禁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集中補課或變相補課;班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有效控制辦學規模;按編制標準配齊配足各學科專任教師;依法依規規範公辦普通高中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管理,嚴格落實民辦學校“六獨立”規定等。

對應這些評價內容,如果嚴格評分,各地“超級高中”很有可能得到的是一個不合格的評分。跨地區違規掐尖招生、超大規模招生、公辦民辦不分辦學招復讀班、實行人籍分離的“學籍空掛”……這是媒體報道的“超級高中”打造升學政績的招數,更不用說,“超級高中”就直接把升學率(名校率、清北率)作爲招生賣點。

此外,教育部規定,高中每個年級不超過1000人,三個年級3000人,而不少“超級高中”一個年級就是兩三千人,全校有上萬學生。很顯然,用《評價指南》的評價指標體系來評價“超級高中”,其辦學規模超過教育部額定規模兩三倍。

地方政府不能搞“教育經濟”

但評價指標是一回事,落實又會是另一回事。在具體評價時,很可能會出現一種情況,就是爲捍衛“超級高中”,以“超級高中”辦學作爲本地的辦學政績,地方會以把“超級高中”評爲當地最優質高中來落實《評價指南》,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評價指南》建立科學評價體系就會停留在文件層面,難以起到推進地方建設良好教育生態的實際作用。

動解|“超級中學”真能讓寒門學子逆天改命嗎?

▲2021年6月1日,衡水中學某學生的演講中提到“超級中學”模式,引發爭議。資料視頻。視頻/新京報動新聞

“超級高中”對基礎教育生態的破壞有目共睹,但是治理“超級高中”問題,在各地都舉步維艱。最大的阻力,可能就來自地方政府。“超級高中”違規招生、違規辦學背後,都有當地政府的默許、支持,因爲這些招生、辦學,都是公開進行,難以遮掩的。

比如,國家規定,公辦高中不能舉辦復讀班,但公辦高中卻可辦一所民辦高中,以民辦高中身份對外招復讀生,這顯然是違規的,但有的地方政府視而不見。有些政府部門默許、支持的目的,一是爲了提高當地的升學率,尤其是名校率;二是從中獲得經營收入,減少對高中教育的撥款,甚至以“超級高中”建設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搞所謂的“教育經濟”。

這也是落實《評價指南》必須克服的現實阻力。應拿出“雙減”治理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的決心,以構建良好教育生態作爲對地方政府履行教育發展職責的基本要求,督導各地落實《評價指南》。有必要確定一個簡單而現實的目標,即實施《評價指南》後,各地不能還有所謂的“超級高中”,要建設好縣中,實現省域內高中資源的相對均衡配置。

去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就整體提升縣中辦學水平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到2025年縣中整體辦學水平顯著提升,市域內縣中和城區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機制基本健全的目標。要振興縣中,防止縣域內生源過度流失,必須遏制“超級高中”跨地區搶生源,產生虹吸效應。

高中資源過度集中在“超級高中”,必定加劇高考以及中考的競爭,這也是不利於義務教育階段“雙減”的。實施《評價指南》,要把地方政府發展高中教育的關注點聚焦到辦好每一所高中上,這才能緩減社會教育焦慮,讓高中教育不再是圍繞應試提高“質量”,而是圍繞育人提高質量。

特約評論員 | 熊丙奇(教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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