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等多项违法,汇付数据被罚447万元国际金融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汇付数据”)存在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未按规定在合作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未按规定采集和报告相关信息资料,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对汇付数据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4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载明: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资料显示,汇付数据系汇付天下有限公司(下称“汇付天下”)全资子公司,也是汇付天下三方支付牌照持牌主体,于2006年在上海创立,注册资本1.3亿元,2011年获发第三方支付牌照,经过续展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截至目前,汇付数据支付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除贵州省、湖南省、陕西省、河南省、浙江省、重庆市、云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海南省、青海省以外地区)。

据介绍,汇付天下拥有支付业务许可(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许可、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许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许可以及香港MSO(货币服务经营者)牌照、VISA QSP资质认证、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许可和私募基金估值核算服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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