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芳斋被曝IPO期间行贿 董事长亲自下场送了0.8万美元 

每年卖出4亿只粽子的五芳斋正冲刺主板IPO。五芳斋的实控人、董事长厉建平在报告期内(2018年期间),曾为公司的融资事宜,向时任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冯水祥行贿0.8万美元。

根据2020年12月25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对冯水祥受贿罪作出的一审判决,冯水祥因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这一案件由于处于IPO报告期内,五芳斋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披露。《发行人董事长厉建平涉及的相关事项》中介绍,五芳斋集团董事长厉建平为了在企业担保融资中谋取利益,2018年春节期间,在美国向时任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永祥行贿0.8万美元。

《说明》中没有对上述“担保融资”的来龙去脉进行展开。但在其后提到了一个五芳斋与嘉实集团之间关于“担保融资”的事项,即在2016年底至2017年底期间,嘉实集团曾为五芳斋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显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芳斋招股书显示,冯水祥因相关受贿罪确凿,已经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进行判处。在对冯水祥的行贿事实中,厉建平主动“送出”的金额为0.8万美元,已经超过了《立案追诉》“1万元人民币”的规定。但五芳斋公司及厉建平个人,并没有因此被追究责任。

五芳斋招股书中引用了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称,在该案中,“未发现厉建平从冯水祥及嘉实集团处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商业行贿的问题在拟IPO公司的合规核查中,历来备受重视,几乎可以说是拟IPO企业的红线。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成立于1993年的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原因就涉及到公司在获取业务的过程中卷入商业行贿及招投标串标案件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范辉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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