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满足偷窥欲非法控制400余个摄像头并贩卖设备信息 厦门一男子获刑1年9个月

近两年,关于针眼摄像头的热搜也是层出不穷,但比这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些出于安全目的而设置的、放在明处的监控摄像头,在你以为可以放心使用它的时候,殊不知它们的账号被人破解并出售,成了别人窥探你隐私的“第三只眼”。 1月1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期,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辖区内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代,2021年2月的一天晚上,他无意间得知一位QQ网友在贩卖别人摄像头的设备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偷看到摄像头主人的隐私。

出于好奇和寻求刺激的心理,黄某某花了158元向该网友购买了30个账户,通过 “云视通”app登陆进去后,这些摄像头不仅可以被控制,监控内容还可以被录像和回放。

一开始黄某某只满足于自己观看,“有了经验”之后,他开始通过QQ群和同样拥有资源的网友互换账号密码,以观看“更有价值的内容”。截止2021年4月黄某某被警方抓获时,其一共在云视通登陆了97个账号,包含摄像头425个。

据悉,这些账号关联的摄像头大多数设置在家里客厅、卧室和按摩店等私密场所,摄像头的主人并不知晓自己正在被偷看。此外,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黄某某还与多名QQ网友交换大量疑似淫秽视频的文件,可能涉嫌犯罪。

承办检察官随即联系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最终,认定从黄某某手机中提取的其发送给QQ网友的447个视频为淫秽物品,已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翔安区检察院认为,黄某某非法控制摄像头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审判机关认为翔安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审判决黄某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盗取网络摄像头账号密码并进行控制的,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此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请广大网民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家中如需安装网络摄像头,要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其次,不要使用原始预设的或者过于简单的用户名和密码,而且要定期更换密码,并对设备杀毒。

同时,为了以防万一,用户最好不要将摄像头正对卧室等隐私区域,时常查看设备连接器,如果出现陌生的设备连接,很有可能是被人非法入侵,要及时报警处理。

(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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