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虎牙擡出公司員工勝訴後發聲:未收道歉,堅持維權很難

記者| 俞瑤 謝雨桐  編輯| 餘冬梅

1月12日,紅星資本局獨家獲悉,此前登上微博熱搜的虎牙員工自爆被HR擡出公司一事,侵權責任糾紛二審判決結果已於2021年12月29日出爐。

當事人張峯(化名)對紅星資本局表示:“二審維持原判,要求虎牙在判決後5天內,對我進行公開道歉,並保留7天。但截至目前,虎牙拒不執行判決。”

對此,1月13日,虎牙(HUYA.US)方面回應紅星資本局稱:“目前從公司角度認爲,其實我們官方微博已經道歉了,而且我們當時跟他(張峯)談的是,這是HR的個人行爲,但他不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虎牙方面所指的道歉聲明及相關理由同樣出現在二審裁判文書中,但法院認爲,“虎牙公司已發佈在新浪微博上的聲明,內容主要是虎牙公司針對相關輿情的回應,無法體現出是對張峯的賠禮道歉。”

目前,涉事雙方的勞動仲裁、勞動爭議案,仍在二審中。

侵權案員工一審勝訴,二審維持原判

2020年11月2日,虎牙公司以張峯簡歷造假爲由單方解除與其勞動合同,並指使公司6名安保將其從辦公樓13樓抬至1樓。在此過程中,張峯身體多處部位受傷。交涉無果後,張峯一紙訴狀將虎牙告上了法庭。

2021年10月15日,一審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認爲,雖未有證據顯示拖抬人員直接毆打張峯,但該些損傷確係因拖抬行爲導致。此外,鑑於張峯在被抬過程中,按常理論確會引起張峯精神緊張、產生恐懼、害怕等心理,確會導致精神損害。

最終,一審法院判決:廣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張峯支付5016元;以“虎牙直播”賬號在新浪微博上發佈致歉聲明(保持7天)。

但虎牙對一審結果表示不服,上訴至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9日,二審判決結果已出。

張峯向紅星資本局提供的判決書顯示,虎牙上訴稱,“賠禮道歉的方式應當與侵權的具體方式和所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當。”虎牙還表示,已在新浪微博上發表聲明道歉,故不同意在新浪微博上再次道歉,考慮到本次事件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其可以安排虎牙公司的員工,或是協調公司保安當庭向張峯道歉,或者由虎牙公司的代理人當庭向張峯道歉。

對此,二審法院稱,“一審法院審查認爲,虎牙公司已發佈在新浪微博上的聲明,內容主要是虎牙公司針對相關輿情的回應,無法體現出是對張峯的賠禮道歉。顯然一審法院的該項判決並未超過虎牙公司之前自主選擇發表致歉聲明所造成的影響範圍,故理由不成立。”

經審理後,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虎牙拒不執行,稱當事人可走司法途徑

然而事情到這並沒有結束。1月12日,張峯在接受紅星資本局的獨家採訪中表示,虎牙至今沒有執行判決。

“判決要求5天內,虎牙對我進行公開道歉,但是到現在已經十幾天了,虎牙一直沒有道歉,也從未聯繫過我。”張峯說道,“到目前的階段,我只能申請強制執行了。”

虎牙爲何不執行判決呢?

1月13日,虎牙方面就此事回應紅星資本局稱:“目前從公司角度認爲,其實我們官方微博已經道歉了,而且我們當時跟他(張峯)談的是,這是HR的個人行爲,但他不接受。”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虎牙方面所指的道歉,正是裁判文書中提到的2020年11月的“針對相關輿情的回應”。

虎牙方面表示,當事人可以繼續走司法途徑,申請強制執行。

此前,對於侵權責任糾紛案,虎牙方面表示,被抬事件發生後,該公司涉事的所有相關人員均得到了相應的處罰,包括扣錢、減績效、降職等。

張峯對紅星資本局表示,目前,他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虎牙稱曾多次聯繫希望和解,賠償金額成爭議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虎牙方面對紅星資本局表示,曾多次和張峯聯繫,希望達成和解。據其瞭解,張峯也已通過中間人,多次聯繫虎牙談賠償,但是金額沒有談攏,“當時(二審判決前後)他已經通過多方來聯繫我們,說想要錢,我們參加判決的同事說,最近一次應該是開價45萬。”

對此,張峯迴應紅星資本局稱,45萬是侵權責任糾紛和勞動爭議兩個案子,合計賠償45萬元,但最終結果不是這個數字。

但當紅星資本局繼續追問最終結果時,張峯表示不願詳談。

張峯稱,“調解是在法庭當庭調解的,法官希望說我考慮和解,但我一直是拒絕和解的。”

“第一,中間人是他們派記者跟我聯繫的,想約我私下見面,但我擔心人身安全問題沒有見。第二,他們一直沒有說出願意和解的金額,我只能認爲是一個低到侮辱的價格,沒有任何誠意,我有什麼好談的。”張峯表示。

“賠償啊之類的,法院怎麼判就怎麼來。現在法院就是判決虎牙要公開道歉,那就請問虎牙到底準備什麼時候道歉?”張峯質問道。

當事人回應簡歷造假問題,勞動糾紛尚在二審中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除上述侵權責任糾紛外,虎牙與當事員工的官司還包括勞動爭議案。目前,這個案件還在二審中,但一審張峯已敗訴。

虎牙認爲,張峯存在簡歷造假和在職期間兼職等兩大問題,而張峯也對相關事實予以確認。

勞動爭議案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爲:虎牙公司以張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爲由解除勞動合同具有相應依據。張峯主張虎牙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法院不予確認,判決虎牙向原告張峯支付工卡餘額1175.74元,駁回原告張峯的其餘訴訟請求。

1月13日,張峯對紅星資本局回應了簡歷造假和兼職的問題。

“對於簡歷造假這個事情,第一我沒有主觀故意的造假行爲,第二這是我直屬領導當初邀約我進入虎牙時,要求我進行的簡歷修改。”張峯說道,“而且我要補充一下,當初我直屬領導邀約我進入虎牙的時候,並沒有告訴我是什麼崗位,後來到了一些環節,我知道了崗位要求後,我發現我本來就是符合的,完全沒有必要去修改簡歷。”

根據判決書,張峯提供的其與直屬領導盧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盧某要求張峯,“你週末改一下簡歷,把你在XX這段經歷再豐富一下,還有之前在XXX的運營時間拉長一點,然後把運營主播,還有工作職能部分再豐富一下。”張峯迴復“好的”,之後張峯向盧某發送了簡歷文檔,並得到了盧某的確認。

而虎牙認爲,張峯隱瞞了一段其在前單位的工作經歷,而工作穩定性會影響公司是否對其進行錄用的判斷。同時,該行爲在虎牙員工手冊中屬嚴重違紀。

對此,一審法院認爲:“雖然張峯主張是直屬領導盧某要求其對簡歷進行修改,但其虛構、瞞報工作經歷是事實,該行爲本身有違勞動者的如實告知義務及誠信原則,不因他人授意而具有合理性及正當性。”

關於在職期間進行兼職的問題,張峯對紅星資本局表示,指的是其曾經在某平臺發佈的有廣告收益的“種草貼”。

值得注意的是,張峯質疑了虎牙公司取得該兼職勞動協議證據的合法性,“這是他們把我擡出公司,並扣押我的個人物品長達三天內,在此期間翻找出來的證據,我認爲,這就是一個非法獲取的證據。”

對此,虎牙方面回應紅星資本局稱,獲取該信息時,張峯尚未離職。“這是在跟他談離職的時候,發現的這些問題。”

而一審法院認爲,張峯在任職過程中爲第三方提供勞務,亦違背入職申明書的相關內容。綜上,法院認爲,虎牙公司以張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爲由,解除合同具有相應法律依據。張峯要求的虎牙公司支付賠償金69044.54元,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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