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金融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從10個方面重點保障受疫情影響領域和重點羣體的支持力度和權益保障,鼓勵駐市金融機構對遇到困難的企業、個人的貸款業務辦理延期或展期。

《通知》要求,應切實保障受疫情影響信息主體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具體而言,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的人員、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離的觀察人員,以及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徵信系統接入機構認定,確屬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的,相關逾期貸款可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對於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徵信系統接入機構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徵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徵信糾錯程序予以調整。

尤爲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勵駐市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流動性遇到困難的企業、個人(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的貸款業務辦理延期還本付息。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貸款,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適當延期或展期。(總檯記者 魏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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