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違規帶他人開具離津證明 天津一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天津因疫情原因對離津政策做出調整,離津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和單位或街鎮的離津審批。但部分需回家過年的外來務工人員沒有及時瞭解相關防疫政策,未獲得審批證明即到達天津站,因此無法離津。

昨天,天津公安河東分局查獲一起違規帶他人開具離津證明的案件。據違法嫌疑人李某(女,46歲)交代,其爲天津站附近某快捷酒店經營者,爲非法牟利,多次爲未住店外地人員違規開具入住酒店證明,並帶領相關人員持入住酒店證明前往社區開具離津證明。

公安部門表示,開具證明人員的身份信息、健康碼、行程碼及核酸檢測證明均合格真實,但李某的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請廣大市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防疫規定,共同築牢健康安全防線。(總檯記者 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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