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去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居民1.1个百分点

1月17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厅(局)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万元,增幅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1.1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4.8%,比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4个多百分点;全省面上已消除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的现象。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统计,2020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各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6,自1993年以来首次降至2以内。

“去年浙江农民收入继续保持三个‘快于’的态势: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山区26县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农民,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农民。”王通林表示。

据介绍,2021年浙江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650亿元,总量突破7000亿,90%以上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万元,50万元总收入村已占全省行政村的77.9%。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99.3%,教共体结对学校实现乡村学校100%覆盖。

去年6月浙江获批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扩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低’(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最具标志性的重大任务。”王通林表示,今年将聚焦高素质农民和低收入农户两类群体,打好产业、建设、改革、赋能、帮扶、数字促共富六大行动,抓实农业双强行动、建设未来乡村、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制度集成改革、深化“两进两回”(科技、资金进乡村,青年、乡贤回农村)行动、打造新型帮共体、迭代“乡村大脑”六项突破性举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