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篡改环保监测数据、超排污染物,南京一化工企业被罚12万元

江苏一化工企业因擅自篡改在线监测设备参数,伪造检测数据,颗粒物排放超出许可排放10倍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12万元罚款,经警方侦查,2名涉案人员已移交检察机关。这是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0起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7日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去年5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江苏澄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时发现,其RTO(蓄热式热氧化炉)排口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在线监测设备中氮氧化物转换系数被人为从1.533改为1.0。核查发现,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计1.706吨,超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1.08吨)0.57倍;颗粒物排放量计0.66吨,超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0.06吨)10倍。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澄扬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排口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查封扣押,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2名涉案人员已被移交检察机关。同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公司处以1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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