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篡改環保監測數據、超排污染物,南京一化工企業被罰12萬元

江蘇一化工企業因擅自篡改在線監測設備參數,僞造檢測數據,顆粒物排放超出許可排放10倍等環境違法行爲,被處以12萬元罰款,經警方偵查,2名涉案人員已移交檢察機關。這是日前生態環境部公佈的10起優化執法方式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月17日從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獲悉,去年5月,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江蘇澄揚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時發現,其RTO(蓄熱式熱氧化爐)排口CEMS(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在線監測設備中氮氧化物轉換系數被人爲從1.533改爲1.0。覈查發現,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該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計1.706噸,超排污許可年排放量限值(1.08噸)0.57倍;顆粒物排放量計0.66噸,超排污許可年排放量限值(0.06噸)10倍。

根據《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澄揚公司篡改、僞造自動監測數據的行爲涉嫌污染環境罪,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廢氣排口在線監控設施進行查封扣押,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目前2名涉案人員已被移交檢察機關。同時,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對公司處以1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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