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津一快捷酒店經營者虛開離津證明,被行政拘留10天

近日有網民反映,天津站附近有旅社稱能幫助離津人員拿到審批,藉機攬客,明碼標價。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經過調查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17日決定對違法嫌疑人某快捷酒店經營者李某(女,46歲)行政拘留10天。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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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濱州陽信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涉疫違法人員(央視)

1月16日,山東濱州陽信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一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頒佈的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的違法人員。

崔某(男,43歲,濱州市陽信縣人)在天津市疫情防控期間,未經批准擅自駕車離開天津市疫情管控區,回到陽信縣家中。崔某的行爲,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

1月16日,陽信縣公安局給予崔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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