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彭水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1月18日信息显示,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毅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毅在担任抚州市委书记期间,明知抚州市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从事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涉及虚拟货币生产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仍然违反国家规定,在财政补贴、案件审判、资金支持、电力保障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12月7日信息显示,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肖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简历资料显示,肖毅曾任江西抚州市委书记。

肖毅于2021年5月被查,同年11月被“双开”,据当时的处理通报,肖毅背弃初心使命,破坏“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随意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寡廉鲜耻、道德败坏;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毅简历

肖毅,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赣州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9 崇义县崇义中学教师、公安局干部、政府办秘书、副主任

1987.02 崇义县聂都乡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人大主席

1988.04 崇义县政府办副主任

1988.07 崇义县体改办主任兼政府办副主任

1990.02 崇义县经济委员会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2.10 上犹县政府副县长

1994.01 上犹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1995.03 上犹县委副书记

1996.01 龙南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1996.06 瑞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1997.01 瑞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1.01 瑞金市委书记

2003.06 赣州市政府副市长,瑞金市委书记

2004.04 赣州市委常委,瑞金市委书记

2006.11 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7.07 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2009.08 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2015.04 抚州市委书记

2018.01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抚州市委书记

2021.03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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