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環保問題集中出現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龍峯煤業等5家煤礦被呂梁環境局處罰 

中國網財經1月18日訊(記者 王嘉浩)據信用中國(山西)消息,日前,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以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爲依據,對呂梁地區5家煤礦進行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從2.5萬到70萬不等。

據瞭解,5家煤礦分別爲山西柳林聯盛哪哈溝煤業有限公司、方山縣遼源煤業有限公司、山西坤龍煤業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龍峯煤業有限公司、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方山店坪煤礦。

其中,山西柳林聯盛哪哈溝煤業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站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因光電壓低導致出現空白值異常;COD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因設備運行時間長,維護不及時,導致水泵壓力變小,COD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出現間斷性水樣採樣失敗報警;氨氮自動在線監控設施校準K值異常,存在自動在線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的違法行爲。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對其處8.2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爲:呂環罰字2022.001號。

方山縣遼源煤業有限公司因矸石填埋場未採取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存在揚塵污染的行爲。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五項,對其處2.5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爲:呂環罰字2022.003號。

山西坤龍煤業有限公司因原煤棚外場地清掃不及時,露天裝卸原煤,未採取控制揚塵措施,存在揚塵污染的行爲。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項,對其處4.6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爲:呂環罰字2022.004號。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龍峯煤業有限公司,因120萬噸/年礦井兼併重組整合項目未按環評報告書及批覆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生活污水處理站、礦井水處理站和矸石填埋場,存在未執行“三同時”制度的違法行爲。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對其處7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爲:呂環罰字2022.005號。

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方山店坪煤礦,因公司廢礦物油桶、廢油漆桶(危廢類別HW49代碼900-041-49)、礦井水在線自動監測儀產生的廢液(危廢類別HW49代碼900-047-49),未在2021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國家危廢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呂梁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項,對其處28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爲:呂環罰字2022.0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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