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相關公告披露,龍崗、大鵬多個地塊規劃調整。

據瞭解,因寶鵬通道建設需要,龍崗坂田北、民樂地區多個地塊調整爲道路用地,坂田南三塊道路用地調整爲生產防護綠地。

因壩光水生態公園建設工作,壩光多個地塊調整,其中1塊商業用地容積率由原來1.5上調至3.4;2塊商業用地拆分爲3塊,容積率均由原來3.5下調至2.7。經過調整後,商業用地總建築面積有原來的156,243平方米減至143,901.3平方米。

大鵬[龍歧-水頭地區]法定圖則05-08、05-09等地塊規劃調整,調整後變爲兩塊文體設施用地+2塊公園綠地。

此外,因建設安居型商品房需要,平湖3塊工業用地合併調整爲1塊居住用地,還需配建一座九年一貫制學校。

根據公告,平湖三塊工業用地爲[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11-11、11-12及12-05地塊,本次擬調整地塊面積58,553.0平方米,位於龍崗區平湖街道鵝公嶺社區,東側爲主幹道平湖大道,緊鄰規劃地鐵17號線,周邊有機荷高速、平湖大道、平安大道。

本次調整擬將項目涉及12-05地塊局部(涉及用地面積20,924平方米)和11-11、11-12地塊合併爲DY-01單元,主導功能調整爲居住。

其他控制要求包括,項目需配建不少於12,200平方米的九年一貫制學校,學校用地具體位置通過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研究確定;其他建築規模及非獨立佔地的配套設施依據城市更新單元專項規劃確定;保障一級工業區塊線內規劃工業用地面積不減少;項目需按法定圖則落實萬福路道路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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