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事涉樂視網虛假陳述案,中德證券、信永中和等多家知名中介機構傳被監管停止接收材料,這家會計師事務所回應了

因事涉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案,中德證券、中泰證券、利安達、華普天健、信永中和等多家知名中介機構被投資者告上法庭,站在了被告席上。

1月18日,一則《溫馨提示》在業內流傳。

據《溫馨提示》信息,證監會從1月18日開始不收信永中和、金杜新申報材料。目前,證監會不收新報材料的中介機構有:中德證券、華龍證券、中興財光華、開元資產評估、信永中和、金杜。

對此,信永中和發佈內部郵件,進行了回應,表示:“目前市場已出現不受理本所申報材料的傳聞,因我們收到的是證監會對我們樂視網2015年、2016年報審計進行立案調查,按證監會規定,不應暫停IPO、再融資等相關行政許可業務,經與證監會發行部溝通,他們目前並沒有下發暫停受理信永中和IPO和再融資的通知。”

信永中和回應 

1月18日,信永中和收到證監會因年報審計業務涉嫌違法違規的立案調查通知。

信永中和表示,立案調查所述年報審計應爲執行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樂視網)2015年、2016年年報審計。

此前,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爲構成欺詐發行。2015年9月23日,樂視網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行審覈委員會審覈,並獲無條件通過。2016年5月19日,中國證監會出具《關於覈准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2016年5月25日樂視網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延長樂視網非公開發行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2016年8月8日,樂視網非公開發行上市,樂視網本次非公開發行新股10,664.30萬股,募集資金47.99億元,申報披露的三年一期財務數據期間爲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6月。

對此,信永中和認爲出具審計的相應財務報告並未用於樂視網獲取IPO和再融資覈准的用途。

據證監會2018年發佈的《關於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的決定》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款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3號》的規定,本次立案的年報財務審計爲非行政許可事項中提供服務的行爲,不屬於中國證監會應作出不予受理申請決定的範圍。 

被告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成立至今已逾30年,是國內八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

目前,信永中和集團擁有審計鑑證、管理諮詢、稅務及會計服務、工程管理諮詢4個平行的業務板塊,在中國大陸及其它15個國家或地區設有80個辦公室,員工總數逾10000人,包括480多位合夥人。

1月17日,山西證券發佈公告稱,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對樂視網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爲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樂視網投資者認爲,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爲致其權益受損,要求樂視網承擔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賈躍亭等14 名自然人作爲虛假陳述過錯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中德證券等3 家證券公司及 3 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牽涉其中的3 家會計師事務所分別是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和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公開資料顯示,2021年5月7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王景等11名原告共同起訴被告樂視網、賈躍亭等21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原告王景、劉國樑經11名原告共同推選爲擬任代表人,同時請求代表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並申請加入本案訴訟的其他投資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

經初步審查,北京金融法院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本案,並於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京74民初111號民事裁定書,確定本案權利人範圍。

2021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發佈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

據悉,該案件是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曾在證監繫統工作多年的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資深顧問、法學博士黃江東表示:“判決支持投資者獲賠的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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