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北京市第268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召開,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現場獲悉,北京市醫保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杜鑫表示,北京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全部執行統一價,不得收取“加急費”。

杜鑫指出,近日,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行爲的通知》(京醫保發〔2022〕4號),對各類檢測機構收費行爲進行規範。

去年12月11日,本市第6次動態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將公立醫療機構單樣本檢測價格降低至35元,5樣本和10樣本混合檢測每樣本價格降低至8元。爲進一步規範本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行爲,此次四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各類核酸檢測機構在開展核酸檢測時,均應按照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統一定價收費。此外,《通知》還明確各類檢測機構不得收取“加急費”。有記者提問,本市進一步規範核酸檢測收費情況,請問如果仍有收取加急費等行爲,市場監管部門將如何處理?對此,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五支隊支隊長韓濤介紹,市場監管部門將在全市加強價格執法檢查 ,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爲。對不執行政策收取加急費等變相提高核酸檢測收費標準的價格違法行爲,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倍以下罰款,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