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內蒙古涉煤腐敗專項整治引起輿論高度關注。2022年1月18日,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統施治》重點介紹了這一資源領域腐敗治理典型。

專題片披露,領導幹部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是涉煤腐敗案件中的突出現象之一。例如,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的兒子云磊和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曾經合夥做煤炭“生意”。有煤炭私企以低價將煤炭“批發”給他們,再由他們高價賣出去,毫不費力坐地收錢。

此外,雲凱晨名義上與一家公司合作建設,實際只是通過其父的權力,從華電集團下屬的信託公司獲取3個億的貸款,就分得了項目一半的利潤。涉案商人說,“我負責施工,他(雲凱晨)把這3個億貸回來,最後我在這兒修路,他弄了一個人管管財務什麼的,那1個多億就被他拿走了。”

三“虎”出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十五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劉校濱介紹,從2018年開始,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連續對內蒙古自治區五名中管幹部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這些腐敗問題都與煤炭相關。通過這些案件,也暴露出了內蒙古自治區在煤炭領域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內蒙古自治區是世界上最大的露天煤礦之鄉,分佈廣、儲量大、易開發。2002年到2012年,是我國煤炭行業快速發展的“黃金十年”,內蒙古自治區也由此迎來了經濟迅速崛起的十年。但與此同時,在鉅額利益驅使下,涉煤腐敗也愈演愈烈。

白向羣,曾任烏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2018年4月被審查調查,2019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專題片披露,向白向羣行賄的37名老闆中涉煤的多達20人。

雲光中,曾任鄂爾多斯市市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2019年6月被審查調查;202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受賄所得的近億元財物中,收受一家涉煤企業的就達到3700餘萬元。

雲公民,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2019年10月被審查調查;2021年經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將擇期宣判。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4個多億中,絕大多數都與內蒙古相關。

劉校濱指出,一些審批部門的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涉足煤炭領域,侵佔煤炭資源,有的領導幹部老子在前臺批煤,兒女就在後頭撈錢;有的領導幹部赤膊上陣,直接用手中的權力獲取煤田;有的領導幹部通過暗股或者乾股的方式參與其中,謀取了鉅額利益。

專題片指出,白向羣、雲光中、雲公民都曾經在煤炭資源豐富的盟市擔任過“一把手”,最主要權力之一就是資源配置權。而對於煤炭企業老闆來說,無論是購買煤礦、置換煤田,還是推進煤轉化項目都需要政府審批,這就使企業老闆有了“圍獵”的需求,也使政府官員具備了尋租的條件。

其中,白向羣表示,“最大的誘惑就是說了算,你爲老闆批這個,批那個,你抵禦不了這種誘惑,最終的結果就上秦城。”

雲光中稱,“被圍獵的不單是領導本身,領導的整個親戚、朋友這個羣體,他都要圍獵你。結果是我這一代,包括我下一代,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沒有把握住。”

雲公民稱,“我利用職權縱容他們,我兒子、姑娘做煤炭生意,很明顯就是我的人脈關係。”

專題片提到,恆泰煤炭有限公司是鄂爾多斯市的一傢俬營企業,2010年該企業向鄂爾多斯市申請換一塊儲量更大、煤質更好的井田。爲了獲得時任鄂爾多斯市市長雲光中的支持,公司老闆託關係結識了雲光中的兒子和妻子,上門後,雲光中妻子給了他一個暗示。

“去他們家,他夫人提出來說,這個房子院子裏頭有一個大的高壓鐵塔,說這個對人非常不好、睡眠不好什麼的,就給我提示,就是有困難,不想在這兒住了。她這麼說完以後,我就知道意思,回來就籌措了現金,直接送到他家裏。”涉案商人郝深海回憶。

郝深海再次上門時,用一口皮箱一次拖過去200萬元現金。此後,他又多次向雲光中妻子、兒子送錢送禮,總額近300萬元。與此對應,恆泰公司順利置換到一塊優質井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孫穎介紹,雲光中就主持召開鄂爾多斯市政府常務會,直接把給恆泰公司置換煤田資源這個事給定了,這就是最標準的權錢交易,他父親在前臺辦事,他們在後臺收錢。

高官子女合夥“坐地收錢”

專題片提到,不少領導幹部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是涉煤腐敗案件中的突出現象之一。雲光中的兒子云磊和雲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曾經合夥做煤炭“生意”,實質上就是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鉅額賄賂。

雲凱晨說,“爲了討好我父親也好,輸送利益也好,就通過煤炭的形式,讓我們低價買高價賣。” 雲磊提到,“實際上他們這種大型煤炭企業,首先跟我父親很熟,包括跟凱晨父親,他們實際上都很熟。沒有這個資源的話,你對接不上,人家批發價爲啥給你?”

專題片稱,一家內蒙古煤炭私企,以低價將煤炭“批發”給雲磊和雲凱晨,再由他們高價賣出去,買家實際也是這家企業聯繫好的,全流程一手操辦。雲磊和雲凱晨開的所謂公司,其實無人員、無設備、無資金、無實際經營活動,只需要籤籤合同,走個手續,就能拿到所謂的倒煤差價款,毫不費力就坐地收錢。

對此,雲光中之子云磊說,“想把這事情做巧妙一些,儘量看着跟我爸沒有太直接的關係,肯定要操作一下。”

專題片提到,領導幹部爲企業在煤炭資源配置、項目審批等方面大開方便之門,企業爲相關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牟利大開方便之門,表面看似合法合規,實際上利益交換通過這“兩扇門”在暗中完成。這家企業多年通過這種方式向雲磊輸送利益數千萬元。雲光中則利用職權,在企業煤制油轉化、滅火煤等多個項目審批推進過程中,鼎力支持。

在煤炭資源配置的審批流程中,腐敗在一些手握相關權力的官員中滋生。官商勾結破壞了正常的市場和監管秩序,導致無序開採、違規開採、粗放開採、過度開採等各種亂象叢生,生態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嚴重影響民生。

此外,煤炭領域腐敗問題還擴散蔓延到交通、土地、房產等其它領域,一些煤老闆發家後,進而參與修路、炒地、炒房,權錢交易也被帶入其中。雲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在內蒙古涉足房地產、道路工程建設,雲公民一方面給地方官員打招呼幫助兒子拿地,一方面指示華電集團下屬煤業公司在兒子公司團購住房,讓兒子迅速積累鉅額財富。

雲公民之子云凱晨坦陳,“其實我沒做過生意,我也根本不會,鄂爾多斯的很多官員都是我爸的老部下,所以就很方便,我們進行土地開發什麼的,就給我們開綠燈,做了很多違規的事兒。”

此外,雲公民還直接利用央企領導的職權爲家族牟利。比如烏蘭察布市運煤公路項目,雲凱晨名義上與另一家公司合作建設,實際只是通過父親的權力,從華電集團下屬的信託公司獲取3個億的貸款,就分得了項目一半的利潤。

涉案商人邱永勝說,“我負責施工,他(雲凱晨)把這3個億貸回來,最後我在這兒修路,他弄了一個人管管財務什麼的,那1個多億就被他拿走了。”

烏金除垢,剷除毒瘤

多個案件反映出,涉煤腐敗在內蒙古不只是個案,而是對煤炭產業,乃至整個經濟社會、政治生態產生了嚴重的系統性破壞。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在煤炭資源領域存在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即違規違法獲取、倒賣煤炭資源,違規違法配置煤炭資源,涉煤腐敗問題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煤炭資源領域問題擴散蔓延,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

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表示,煤炭資源領域出現的問題,從根本上看還是發展觀出了問題,我們的發展是起來了,但是它帶來的生態的破壞、秩序的破壞、規則的破壞,這些問題它就是一個一個的大坑。今天內蒙古的發展不斷地爲過去買單,爲過去挖的大坑在付代價。如果不開展倒查,不能除根,那就無法剷除這個對內蒙古政治生態進行破壞的毒瘤。

202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啓動專項整治,對2000年以來全區所有煤礦的規劃立項、投資審覈、資源配置、環境審覈等各個環節進行全要素清查,摸清違規違法問題底數。同時,全面覈查2000年以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的所有公職人員,組織139萬多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申報參與煤炭企業投資入股情況,再運用大數據比對,發現並查處謊報瞞報的人員。清查發現,有煤的地區、管煤的部門、涉煤的企業、配煤的項目,大多數存在違規乃至違法問題,腐敗存量之大、牽涉範圍之廣、涉案人數之多都令人觸目驚心。

2021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拿着國家的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賬總是要算的。截至2021年10月,專項整治共查處涉煤腐敗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廳局級69人、縣處級243人,查處涉煤經濟案件5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39人,追繳挽回經濟損失523.88億元,以空前的力度,宣示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

形成震懾的同時,必須通過制度建設,來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內蒙古自治區深入剖析機制、制度漏洞,清理廢止了863箇舊的涉煤政策法規文件,新制定政策法規文件121個,補齊制度短板、紮緊制度籠子。

劉奇凡說,通過查案,實現了不敢腐;通過規範制度,實現了不能腐;通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促進了不想腐。我們治理以後,讓它進入新的規範,我認爲內蒙古真正的“黃金十年”,應該從“十四五”才能開始,治理之後纔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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