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實施混改的項目超過890項,引入社會資本超過3800億元。中央企業在引進各類社會資本開展合資合作的同時,也從加強產業鏈合作、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出發,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對民營企業的參股投資。

每經記者 張懷水 北京攝影報道

1月19日,國新辦就2021年中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舉行發佈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發佈會現場獲悉,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截至目前,國企混改的進展如何?

對此,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祕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表示,2021年中央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實施混改的項目超過890項,引入社會資本超過3800億元。中央企業在引進各類社會資本開展合資合作的同時,也從加強產業鏈合作、培育壯大新增長點出發,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對民營企業的參股投資。

“目前,中央企業對外參股企業超過6000戶,當然這不是去年一年做的,是許多年累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提高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途徑,混改企業堅持以混促改,以深度轉換經濟機制爲重點,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場化選人用人、中長期激勵、全員績效考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彭華崗進一步表示,混改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國企改革的全部,也不是國企改革的唯一方式。不能把混改視爲國企改革的“靈丹妙藥”,不是一混就靈,也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要混改。

彭華崗指出,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堅持“三因三宜三不”的原則,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分類、分層推進,根據企業功能定位,對推進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宜改則改,務求改革實效,避免盲目性,避免一混了之,同時也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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