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2021年央企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佈會上,有媒體提問: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今年有一個重點任務,是推進更多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0%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引進積極股東持股5%以上,請問積極股東指的是什麼?有哪些名字或者外資的要求?還有,引進積極股東的作用和要求是什麼?這樣一個行動會影響資本市場哪方面?另外會影響多少上市公司?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祕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表示,在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當中,確實有一項任務,是要支持和引導國有股東持股比例高於50%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5%及以上的戰略投資者,作爲積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

“應該說,這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提出來的一項改革措施,這個措施屬於鼓勵倡導,不是必選。”彭華崗稱,這項改革實際上是引導性的。

爲什麼要提出這個改革任務呢?彭華崗表示,國有企業、中央企業這幾年相比以前這方面好一點了,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東持股比例都很高,除了中央企業的持股以外,其他都以公衆股爲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條件,可以引入一些戰略投資者,使得上市公司不僅僅有國有大股東、公衆股,還有其他能夠參與公司治理的股東進入,這對於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市場化機制,都是有好處的。

彭華崗還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引入積極股東,也是爲上市公司賦能,通過發揮各方面的協同作用,促進上市公司提高核心競爭力。去年有13戶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開展了這項改革,總體上效果還是不錯的。下一步改革過程中,國務院國資委會繼續支持、鼓勵央企引入積極股東來參與公司治理。

“至於說參與到哪些央企,既要看央企的股權結構是不是存在釋放資本的空間,同時也要看參與的意願,不是說你想做就能做的。”

彭華崗同時表示,引入積極股東,要真正能實現爲上市公司賦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按照市場化和上市公司的規則來推進,成熟一個推進一個,這個事絕不能搞運動式的,也不能搞“拉郎配”,國務院國資委一直強調採取市場化的方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