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規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

新京報訊(記者 吳蘋蘋)堅持凡用必審、實行培訓材料編審分離制度、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需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1月19日,記者從湖南省教育廳官方微信公衆號獲悉,《湖南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下稱《實施細則》)於1月18日下發。

據瞭解,《實施細則》對經審批登記的校外培訓機構自主編審或選用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習材料,包括所有線上與線下、學科類與非學科類培訓材料提出了要求。

在培訓材料編寫研發方面,《實施細則》明確,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培訓材料編寫研發、審覈、選用使用及人員資質審查等內部管理制度,並將相關制度主動報審批主管部門備案。培訓材料編寫研發人員應熟悉中小學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準確理解和把握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學科類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應具備相關行業資質證書或專業能力證明。

“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針對培訓材料的審覈方面,《實施細則》強調,實行培訓材料編審分離制度。審覈人員除應符合編寫研發人員要求外,還須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相關教育或培訓經驗,原則上要求在相關領域從業5年以上。

同時,學科類培訓材料採取校外培訓機構內部審覈和教育行政部門外部審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雙審覈。教育行政部門須對線上及線下培訓形式相對固定的基礎性材料進行全面審覈,對以資料庫、視頻等形式存在的培訓材料開展抽查性審覈;鼓勵各地探索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審覈把關。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在校外培訓機構內部審覈基礎上,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相應主管部門開展抽查、巡查。

此外,校外培訓機構須對所有培訓材料存檔保管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相應培訓材料使用完畢後3年。線上培訓保管材料應包括線上學習資源、開發者信息、下載網站、資源主題、資源簡介、適用對象及圖文來源等;線下培訓保管材料應包括編寫者信息、材料簡介、材料內容及適用對象等。

《實施細則》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強化培訓材料編寫、審覈、選用、備案等全流程管理,建立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督導監督等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機制。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校外培訓材料日常監管制度,在每年春季、秋季對培訓材料開展全面審查。

據悉,《實施細則》於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新京報記者 吳蘋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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