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宣!广东隐性债务实现清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志锦 综合报道  1月2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提交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表示,2021年实施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开展全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如期实现“清零”目标。

特殊再融资债券助力清零

隐性债务和法定政府债务相对,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而法定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因而是“显性的”。

2018年8月,监管部门已完成了对隐性债务的统计。对于隐性债务的处理,监管提出两大方向:一方面坚决遏制增量,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诸多地方公布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大多要求在5-10年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换言之,全国层面需在2028年前实现隐性债务清零。

广东则在2021年率先完成隐性债务清零。当隐性债务清零后,政府性债务将主要体现为政府法定债务。广东省财政厅数据显示,2020年末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执行数为15316.1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一般债务5789.24 亿元,专项债务9526.95亿元。对比来看,广东以全国第一的经济体量,政府债务余额排在全国第三位,江苏、山东两省政府债务规模高于广东。

去年10月,广东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研究该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

会议表示,广东始终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遏制增量、加快化解存量,当前政府债务总体安全、风险可控,具备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的工作基础。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机制统筹推进,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存量隐性债务,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其中,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偿还隐性债务作为配套措施之一。2021年10月-12月广东、深圳陆续发行1121亿特殊再融资债券(其中广东1072亿、深圳48.2亿),专项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市场分析认为,该批特殊再融资债券与当地提出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有关,将助力当地隐性债务清零。

用超收收入偿还隐债

除广东外,上海市、北京市也在2021年启动隐性债务清零试点。

上海市去年10月25日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关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正式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

上海市去年末公布的《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预算调整方案说明)披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决策部署,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纳入全国“全域无隐性债务”第一批试点省市,启动试点工作。

预算调整方案说明还表示,上海拟将2021年市级收入预算调整为3525 亿元,比2020年增长7%,比年初预算增收130亿元。同时,拟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亿元。其中,上海市加快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拟增加安排市级支出100 亿元,用于偿还部分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银行贷款。

因此,除了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外,用超收收入偿还隐性债务也是清零的方式之一。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外,地级市层面的隐性债务清零工作也在展开。按照财政部和陕西省政府有关要求,陕西省汉中市去年末设立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专班。

汉中市政府网站去年12月27日发布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本市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任务,推动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关于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汉中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汉中市隐性债务清零试点工作专班。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去年12月表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终极目标是实现全国范围全面消除隐性债务,并建立长效监管制度框架,清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环境,坚决不留后患。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广东省等经济体量大、财政实力强的地区,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为全国其他地区全面化解隐性债务提供有益探索。

许宏才称,下一步,财政部将支持上海、广东等地区分区分批统筹推进,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存量隐性债务,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我们会根据试点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再谋划后一步安排。

(作者:杨志锦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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